厦府办〔2017〕5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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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的通知》



厦府办〔2017〕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厦门市“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7日



厦门市“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环境


“十二五”期间,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防灾减灾设施和能力建设力度,全市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十三五”时期是厦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的关键时期,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认清新形势、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推动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一、“十二五”主要成就


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防灾减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基本完成“十二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防灾减灾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


1.水利和水资源保障体系初步建成。完成竹坝水库除险加固和库区清淤工程、5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翔安区内官水闸通过投入使用验收、马銮海堤水闸完成水闸安装;马銮湾大道及护岸整治工程动工建设;汀溪、石兜水库除险加固、集杏海堤开口改造、九溪挡潮闸、石浔水闸改建等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工程有序推进;在海沧区过芸溪、集美区后溪许溪为试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基础上,在全市九条主要流域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对流域内的山、水、田、林、路、村庄等开展系统性综合治理,形成良性循环的区域生态系统,初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民富”目标。莲花水库工程、石兜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工程基本完工,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加快推进,水源建设工程取得历史性突破。石兜水库输水管道工程、竹坝水库至梅山输水管道工程基本完工,汀溪水库群至翔安输水管道工程开工建设。编制完成《厦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在规划的指引下,加快推进莲花水库至西山水厂段、石兜水库至西山水厂段、莲花泵站至汀溪四林泵站段、汀溪水库至竹坝水库段等水源连通工程的前期工作;策划生成九龙江北溪雨洪利用工程,开展前期工作。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推进。开展了新一轮全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编制实施了“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修订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体系建设,全市6个区通过了“十有县”达标建设验收;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中央、市、区政府投入17327万元开展了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治理、搬迁工作,对105处地质灾害实施排险、治理、搬迁。


3.海洋监测、灾害观测和预警报能力上新台阶。全市海域内共布设监测站位128个,开展19大项监测监视工作;完善赤潮灾害防控机制,有效应对12起海洋赤潮的监视监测工作;建成高崎闽台渔轮避风港;初步构建了海洋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及报送业务体系和工作机制。


4.林业综合御灾能力稳步提升。全市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林火阻隔网络体系日趋完善,林火远程电视监控系统监控覆盖率超过90%;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控,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蔓延。全市主要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100%,松材线虫病防治率100%,松枯死木除害合格率100%。


5.有害生物防控扎实推进。建立并完善农业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设置有害生物疫情监测点30个,健全并完善病虫测报网点6个,测报灯6盏;逐步建立和完善植物疫情应急工作机制,植物疫情处置能力提升;植物检疫执法逐渐规范;开展科学用药技术培训,建设绿色防控示范片,绿色防控技术不断提升。


6.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健全。国家级台站厦门和同安基本实现气象要素全自动观测,建成平均空间密度约为5公里×5公里的区域自动气象监测网,建立了以数值预报模式产品解释应用技术为基础的现代天气预报业务系统;公共气象服务机制不断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手段不断丰富,行业气象服务领域不断扩展。


7.防震减灾工作有效拓展。完善地震监测设施,构建覆盖全市的数字地震台网和4个强震台网。建成厦门市地震数据中心;加强震害防御工作,开展了全市防震减灾基础信息调查与评估;加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成厦门市地震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所。


(二)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1.政策保障力度加大。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制,成立了厦门市减灾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我市减灾救灾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减灾救灾工作整体效能。修订完善《厦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地震应急预案》,颁布实施《厦门市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先后制订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厦门市风暴潮海浪海啸灾害应急预案》、《厦门市海洋赤潮灾害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稿)》、《厦门市海洋环境污染监测监视及调查处理应急预案》、《厦门市海啸灾害应急预案》等防灾减灾相关管理制度,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确保各部门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时配合更加密切、应急行动更加迅速有力。


2.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进一步完善区级监测预警平台、群测群防体系和山洪灾害应急保障系统建设,完善区、街(镇)、居(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建设防汛数据异地质灾害备系统,实现了防汛指挥中心业务数据的实时异地存储,进一步提高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可用性和可靠性;改造全市应急视频高清会商指挥系统,实现了市、区、街(镇)三级高清视频会议,为我市应急响应期间的防汛指挥提供了重要支撑。全市46个社区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成各级自然灾害避灾点741个,农村住房统一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成为政府灾害救助的有效保障,基层灾害应对能力不断提高。


3.社会参与程度显著提高。防灾减灾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资源整合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各界同心协力,以最快的速度将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充分展示了防灾减灾众志成城的城市精神和人人出力的行动自觉。


二、主要问题


(一)工程设施建设还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人口密度增加,基础设施承载负荷不断加大,部分防灾减灾建设存在工程设施不足、标准偏低、体系不全,部分应急设备需更新换代,部分海堤老化、损毁等,部分城市低洼地区防御风暴潮标准较低,存在海水倒灌以及不同程度的内涝现象;防灾减灾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网络建设不足,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防灾预警能力有待提升


气象、地震、地质、海洋等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精度不高和精细化程度不够,灾害预报预警公共服务能力较为薄弱,专业化、多样化、个性化能力不足,难以满足政府、社会和公众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地震前兆监测技术缺乏物理基础研究,监测方法不够完善,科学有效的地震预测方法仍处于探索阶段。与防震减灾相关的区域地质研究、活断层以及地震小区划等基础研究程度还不深。


(三)应急处置体系不健全


应急处置机构不健全。目前全市只有集美、同安、翔安3个区有具体防汛机构和编制,其余3个区均没有。此外,各街(镇)等基层单位也没有专门防汛机构。在防抗第14号台风“莫兰蒂”期间,因断电导致通讯中断,各级防汛指挥中心特别是区级防汛指挥中心的各类防汛运用系统包括视频会议系统均无法正常运行,严重影响指挥决策。部门之间、区域之间联动协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防灾减灾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滞后,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配置不足,部分地区检疫除害处理设施、防灾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建设滞后,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滞后,防灾减灾投入机制有待完善,城镇居民灾害救助政策还不健全。


(四)防灾减灾意识还较为薄弱


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足,应急避险技能的演练与培训薄弱,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较差,对灾害认识不够,或存在侥幸心理,提前防范不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亟待完善,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三、面临形势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我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时空分布、发生频率和强度出现新变化,干旱、洪涝、台风、热带风暴等灾害风险将显著增加,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发生机率加大,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质背景,海上事故、海上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突发事件可能增多。国务院近年来连续将厦门划定为闽粤赣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全市有100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建成区内涝频繁,防震减灾任务十分艰巨。随着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城镇人口分布更加集中,产业活动更加集聚,公众对城乡公共服务提升的需求增大,对防灾减灾工作的期望值更高。


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和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将防灾减灾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我市也将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社会各界积极主动有序参与防灾减灾,为开展全民综合防灾减灾创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十三五”期间,厦门防灾减灾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快防灾减灾设施和能力建设,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第二章总体要求


通过规划实施,打造工程设施配套、灾情监测有力、物资储备充足、救灾机制有效、符合厦门地方发展特色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全面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服务保障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目标,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结合、工程措施与能力提升相结合、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单纯注重救灾工作向减灾救灾并重转变,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提供重要支撑与保障。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着力点,以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重大发展战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等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合理布局,促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优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加大防灾减灾基础工程和能力建设力度,提高承载体的抗逆性和恢复力,强化全民风险防范意识。优先支持应急救援和指挥体系建设,提升有效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生命和财产损失。


(三)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发挥科技创新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实施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创新工程,强化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深化“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推动智慧防灾减灾救灾。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协同配合,通盘考虑,多措并举,形成防灾减灾救灾最大合力。


(五)坚持统筹协调、共建共享。统筹协调防灾减灾救灾布局,完善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机制,推进设施共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全市防灾减灾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


三、发展目标


着力实施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防灾减灾项目,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高标准的防灾减灾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全面提升我市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集约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一)防洪防潮保障目标。城区排涝、水库水闸、堤防海堤、山洪灾害的治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厦门全市域达到100~200年一遇防潮标准,全市防洪抗旱减灾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域能够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


(二)水资源安全保障目标。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市新增制水能力80万吨/天,总供水规模为248.4万吨/天。工业用水重复率提高到8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完成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465公里,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安全、生态”。


(三)山洪与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控制在6.5%以内。危险性、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得到治理,推进受地质灾害威胁村庄搬迁重建,群测群防网络全覆盖。


(四)海洋渔业防灾目标。优化海洋观测站网布局,新建五通厦金客运码头和高崎闽台渔轮避风港2处测潮站,增强海洋综合观测能力,提升渔港渔船避风能力,提升厦金航线和高崎避风港海洋预警报精细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我市海洋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五)林业防灾目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8‰以下。


(六)有害生物防控目标。主要病虫害中短期预报准确率达90%以上。


(七)气象预警防灾目标。建成布局合理的区域综合观测网,陆地自动气象站点平均间距小于4公里,重点区域站点平均间距1~3公里。布设一批新型探测设备,垂直空间气象探测能力明显增强。24小时晴雨天气预报准确率达到88%以上,台风路径24小时预报误差小于65公里,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68%,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达到30分钟以上,灾害性天气落区预警精细到乡镇,气象要素预报空间分辨率达到1~3公里,时间分辨率达到1小时。


(八)防震减灾目标。建成市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形成对台湾地区及我省周边地区6.5级以上大震的预警能力;建成覆盖我省及邻近海域的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和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九)综合减灾保障目标。灾害发生8小时内,受灾群众“五有”(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等基本生活得到顺利保障。创建4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在中小学校、乡镇(街道)建成一批基层防灾减灾科普教育示范点。


加强自然灾害避难场所建设管理,Ⅰ类自然灾害避难场所区、街(镇)、居(村)分别达到100%、95%、40%,做到能应急、真管用。完成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建成不小于4000平方米、满足4-6万紧急转移人口生活救助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十)应急指挥救援目标。完善灾害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提升协同能力,加强灾害应急指挥救援信息化建设,提高水利、地震、海洋、林业有害生物等救灾应急水平,自然灾害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数比“十二五”期间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控制在0.5%内。


第三章建设任务


根据防灾减灾工作的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着力推进防洪防潮保障、水资源安全保障、山洪与地质灾害防治、海洋渔业防灾、林业防灾、有害生物防控、气象预警防灾、防震减灾、综合减灾保障、应急指挥救援等十大主要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与保障。


一、防洪防潮保障体系


以堤防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蓄水工程的调洪作用,构筑“上调下防,库堤结合,疏挡并重,滞泄并重”的江海防洪(潮)安全体系,保障区域流域防洪防潮安全。


(一)加快推进海堤工程建设。推进马銮湾护岸工程海堤达标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防潮安全、风景秀丽、配套完善的滨海景观带。


(二)加强水库(闸)除险加固。加快推进列入国家规划的水库除险加固,积极开展常态化除险加固,在安全鉴定基础上继续实施新出险的水库除险加固。恢复水闸功能,充分发挥工程防洪、防潮、排涝、灌溉等各方面效益。


(三)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巩固完善市、区洪水预警报自动监测站网,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及预警设施设备配置,持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和综合保障体系建设,确保长期有效发挥项目效益,不断提高山洪灾害防治水平。


(四)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围绕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吸水、蓄水、排水、净水和释水功能,增强城市防洪排涝抗旱减灾能力。加快实施海沧、翔安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海沧区新阳主排洪渠水环境整治、翔安区张埭桥流域(乌石盘水库、宋洋水库等)5.2平方公里、鼓锣流域(鼓锣公园、洋唐保障房片区等)2.67平方公里、中央港汊流域2.6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重点推进杏林湾排涝泵站的建设,确保防洪排涝安全。


二、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以蓄水工程、引调水工程为支撑,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大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恢复流域海域生态系统,统筹推进地表水、地下水和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保障水资源供给安全。


(一)切实保障水资源供给工程。加快莲花水库工程扫尾和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力争早日蓄水,发挥工程效益。推进引调水及水源连通工程建设,推进九龙江北溪雨洪利用工程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实施汀溪水库群至翔安输水工程、莲花水库至西山水厂段、莲花泵站至四林泵站段、石兜水库至西山水厂段、汀溪水库至竹坝水库段等水源连通工程。加快再生水利用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增强水资源调配能力,保障水资源需求。


(二)加强城市用水安全。健全“水量保证、水质达标、管理规范、运行可靠、监控有效、应急有备”的城市公共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水源保障,对水源保护区进行清理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保持100%。加强制水能力建设,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水厂,全市供水能力达248.4万吨/日;全面推广二次供水“建管合一”模式,逐步实现供水终端服务,推广管道直饮水系统应用;加快全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进度,将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6.5%以下。


(三)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重点水域和流域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加强流域入河排污口的整治与规范化管理,采取截污控源、河道整治、生态清淤、生态修复等措施,减少污染物进入水体。划定流域生态保护边界,使生态保育、溪流整治与建设发展空间相衔接。推进落实小流域统筹发展规划,全面开展岛外过芸溪、瑶山溪、深青溪、后溪、官浔溪、埭头溪、东西溪、龙东溪和九溪等九条溪流的污染综合整治。


全面加强水污染物排放管控,强化工业污水集中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及技术工艺改造,推进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港口水污染控制。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严控地下水超采,严防地下水污染,完善水环境预警机制。全面实施海域综合整治,加强陆源排污监管,加快湾区综合整治,力争到2020年全面打开厦门海域所有海堤,完成厦门海域全部清淤任务。


推动建立九龙江流域跨界污染防治协调处理机制和区域性污染应急处理机制,切实保障九龙江流域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加快推进九龙江流域监控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加强跨域的联合巡查、联合监测、联合治理专项行动。


三、山洪与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加强水土保持建设,强化山洪与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应急救援等能力建设,提高全社会山洪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水平。


(一)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强化信息共享和综合应用,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继续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全面形成群专结合、配置优化的监测网络,实现地质灾害人员转移指挥精准、有序、高效。


(二)强化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新建工程防范地质灾害管理,进一步细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范围,对位于易发区的新建工程,严格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采取防治措施,严控人为活动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三)开展工程治理和搬迁重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排险、降险、治理,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150处;对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危险性高的村庄实施搬迁。


(四)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完成石浔水闸改建工程,推进瑶江橡胶坝改建工程等。推进马銮湾护岸工程海堤达标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防潮安全、风景秀丽、配套完善的滨海景观带。


四、海洋渔业防灾体系


完善海洋防灾减灾工作体系,持续推进厦门海浪、风暴潮等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加强渔船渔港防灾减灾基础建设,建成欧厝中心渔港,进一步增强我市海洋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一)加大渔港渔船设施建设力度。全力推动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项目,对全市小型渔船的手持安全应急终端进行升级换代,为全市海洋捕捞及辅助渔船配备安装渔船身份识别终端、升级更新短波和超短波电台,对全市沿海岸台(基站)进行全面数字化升级改造,建设渔港动态管理系统和渔业渔政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提升渔业船舶安全信息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海洋观测和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完成厦门市海洋防灾减灾预警报能力建设项目,优化海洋观测网和环境监测网项目,加快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和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海洋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和信息公开。


(三)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完善海洋防灾减灾制度体系建设,适时修订厦门市风暴潮、海浪、赤潮、溢油等相关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海洋灾害应急演练。继续推进风暴潮、海浪等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重点防御区划定等工作,继续推进沿海警戒潮位核定、海洋灾害承载体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及区域海洋减灾能力综合评估、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排查试点工作成果应用。完善海洋灾害调查和灾情统计业务机制,规范灾情现场调查工作程序和管理流程。


五、林业防灾体系


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筑牢森林生态防护林屏障,强化林业灾害监控与应急能力建设,提升森林综合防灾抗灾水平。


(一)升级改造火情监测系统。结合2016年“莫兰蒂”台风灾后重建,实施全市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系统升级改造,从原有模拟普清技术升级到数字高清技术,并增加火场指挥单兵系统,提高火灾扑救指挥能力。


(二)夯实林带及道路基础。规划期新建生物防火林带20公里;同时,加强对原有生物防火林带抚育管护,提高林带质量,更好发挥阻隔火灾作用。提高森林防火道路密度及质量,规划新增林区车行道、林间小道25公里,加大道路密度,每年维持维护林区防火道路500公里,保持森林防火道路平坦畅通。


六、有害生物防控体系


重点加强农作物病虫害、林业有害生物等防控工作,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构建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重点区域综合防治的全方位防控体系。


(一)完善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系统。健全有害生物监测系统,建立健全植物疫情预警机制,加强内外检合作,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完善同安区综合性的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全面提升我市农业植物疫情科学监测、科学预警、科学防控水平,促进厦门都市型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二)重大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镇级以上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指挥体系,完善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分类管理。着力加强暴发性、突发性害虫的应急防控、加强常发性重大病虫害防控指导,提高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控能力。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宣传培训,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大力推进绿色防控。


(三)推进检疫审批改革。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审批事项的清理,不断完善林业植物检疫审批服务平台,改进审批服务方式。加强造林绿化苗木、木质包装材料、食用林产品等全过程检疫责任追溯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国内植物调运检疫、国外林木引种、隔离试种苗圃、疫木加工的检疫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七、气象预警防灾体系


突出海峡气象特色,依托科技创新,着力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能力,提升城乡气象灾害预警服务水平。


(一)完善气象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发挥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完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共建共享共用基层防灾减灾设施和信息员资源,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综合演练,继续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二)提升气象灾害预报预测能力。加强数值预报产品释用,完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业务平台和业务流程,提高灾害性天气临近预报命中率和提前量,增强海洋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和城市气象精细预报能力。优化调整观测站网功能、布局,打造翔安海峡大气探测基地,完成蔡尖尾山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主阵地建设。强化近海海洋气象观测站网,升级改造厦门探空站,统筹规划建设环境、交通、旅游、生态和雷电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加强厦漳泉在气象观测网规划建设和资料共享方面的沟通协调,增强区域气象观测功能。


(三)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加快海峡气象开放实验室建设,完善海峡区域科技协同创新机制。重点开展海峡区域强降水以及海上大风、海雾、台风、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研究;开展区域多普勒天气雷达组网应用研究;开展新型探测资料应用、城市空气质量雾霾预报技术、城市内涝预警预报技术等方面的研究。


(四)推进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健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机构与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职责,保障工作经费,完善市区两级统一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纵向连接国家、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横向连接厦门市应急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成为国土、水利、交通、环境、卫生、地震、气象等相关厅局共享共用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对各级政府领导、应急联动部门、应急责任人的100%覆盖率,对社会公众和社会媒体的90%覆盖率。通过该系统预警信息可在10分钟之内发出,确保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获取预警信息,为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升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水平提供强力支撑。提升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气象服务支撑能力,加强数据处理系统建设,实现气象与相关部门业务数据的抽取与聚合,开展面向公共安全的精细化气象服务,为实现智慧气象服务提供支撑。


八、防震减灾体系


立足防大震抗大灾,强化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的能力建设,使地震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富有活力,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优质高效,全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有效提升。


(一)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地震监测、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和地震预警系统三网融合建设,形成对台湾及我市周边地区6.5级以上大震的速报和预警能力。完善集地震监测、应急指挥、信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台网中心。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建立预报指标体系和前兆异常数据库。


(二)加强震害防御体系建设。开展学校、医院以及水库、油气管线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隐患排查和抗震加固。加大对预制板房、石结构房、危房等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房屋的改造力度,逐步消除这类建筑房屋。加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力度,组织在厦地震系统和学校、社区等地震应急救援、紧急疏散演练。


(三)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地震现场应急平台建设,健全应急基础数据、灾情速报、烈度评估、指挥调度、辅助决策等功能,健全政府、部门、军地间以及前后方互联互通的地震应急通讯指挥系统。加强各类救援力量的培训和演练。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健全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启用及社区居民疏散预案,适时开展演练。


九、综合减灾保障体系


加强物资储备、公众宣传等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协同保障、综合保障、共防共减,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保障水平。


(一)加强综合供应保障。加强救灾物资以及供电、道路、通讯、广电、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加强防灾减灾装备和避灾安置场所、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建设市、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应用电网防灾减灾系统,提升系统综合运用水平。构建基于北斗、4G通信为主的应急备份通信,加强多功能、智能化的气象无人机、海上应急救援直升机等现代化应急救援设备运用。


(二)加强素质保障。牢固树立全民防灾意识,提升应急能力和素质,形成共防共减良好氛围。抓好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创新微信、微博等科普知识传播渠道,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气象日”“国际减灾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进”宣传活动,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防灾减灾科普教育示范点、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全民应灾素养,强化社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领域、多形式、经常化组织开展抗震、抗洪、抗涝、消防等防灾减灾救灾演练,提升抗风险意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素质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十、应急指挥救援体系


加强应急指挥救援管理基础能力和队伍建设,推进应急能力共建、应急资源共享、应急力量协同,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救援体系。


(一)提升应急指挥救援能力。加强基层防汛队伍建设,推进湖里、思明、海沧3个区成立具体防汛机构并落实编制。各街(镇)设立防汛日常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保障工作经费,完善硬件设施,确保基层防汛机构有效运转。编制市、区、街(镇)三级防汛指挥图,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辅助手段。建设市防汛减灾辅助决策平台,实现洪水预警报站网维护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台风大数据管理及市区两级预警信息共享。加强海洋渔业系统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完成海洋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平台后期建设、小型渔船手持安全终端升级换代工作。


加强消防站及市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新建4个消防站点,1个厦门水上救援训练基地,改、扩建消防站2个,加快推进“平战结合、担负攻坚、辐射周边、一站多能”的轨道交通特勤消防站建设。


(二)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加强地震救援队标准训练场地建设,基本形成应对发生6.5级以上地震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建立海上救助基地,提高海上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地铁工程等地下空间施工灾害方面的专业化应急队伍建设;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巡护队伍和社会化防灾减灾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园林绿化应急抢险队伍。在每年台风季节之际,及时加强园林绿化的技术维护防范处理。


加强消防队伍建设,针对应急救援实际需求,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消防监督、火灾调查、灭火应急救援、消防信息化等专业技术人才。符合建队条件的建制镇全面按照标准建成专职消防队,全市各区的所有居(村)建成微型消防站。


(三)完善应急救援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气象、防汛、海洋、国土等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共享,为指挥决策提供信息保障。实施应急通信保障指挥基站项目建设,建成覆盖市、区、街(镇)三级行政区域的高等级应急通信保障指挥基站,完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实施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示范工程,建成应急指挥综合平台和卫星通信网、地面集群通信网、短波台网、车载移动通信系统等应急通信网络系统。进一步配备卫星电话。每个区配套3台卫星电话,各街(镇)至少配套1台卫星电话,确保在通信中断情况下,市、区、街(镇)三级通信保持畅通。


第四章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程建设力度,强化科技引领,完善政策法规,普及全民教育,加强跟踪监督,群策群力推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统筹调度、就近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将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加强协同联动,结合实际编制本行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各有关部门抓好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组织实施和跟踪调度,确保任务落地、责任到人。加强规划宣传贯彻,切实做好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应用效果的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规划有效实施的保障机制,建立动态评估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经费和人员的保障。强化动态管理考核,跟踪监督规划实施,切实提高实施成效。


二、强化项目支撑


结合厦门实际,着力补短板、惠民生,加强防灾减灾项目的策划和储备,形成动态调整、滚动实施的机制。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提升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环境容量等要素需求,在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财政性资金投入、政策性贷款安排等方面优先向防灾减灾领域倾斜。


三、深化科技创新


支持我市本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和高新技术研究及应用,鼓励企业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应用设备研发。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力度,引进吸收先进技术和设备,借鉴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和管理经验,不断提升我市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水平。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网络通信、地理信息系统、导航定位等高新技术手段,开展灾害远程监控和灾害应急救援,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充分运用预报预警监测信息,提高灾害资料和预警信息可视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互联网+”林业、“互联网+”海洋经济等现代化、精细化、网络化项目建设。建立科技支撑常态化机制,强化科技条件平台、研究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物联网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融合,提升安全应急管理效率。加强消防科技项目研究应用,开展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地铁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预防研究。


四、完善体制机制


推进防灾减灾救灾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配套出台相关政策。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防灾减灾标准体系建设,配合做好灾害管理、救灾物资、救灾装备、救灾信息产品等标准的修订工作。建立健全防灾减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资金投入主渠道,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作用,广开资金筹措渠道,倡导社会参与,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建立多元化的防灾减灾工作投资新机制。创新工程项目建设运营的商业模式,在水利、海洋渔业、林业等防灾减灾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展抵押补充贷款和过桥贷款等政策性金融以及社会捐赠等多种形式,加大防灾减灾救灾事业投入。健全救灾补助项目,适当提高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完善金融政策,创新项目融资租赁措施。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保险制度,开展灾害联合保险、灾害附加保险和灾害再保险等业务,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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