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7〕14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客房价格实行上限价格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1 01:22:52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客房价格实行上限价格的通知》



厦府办〔2017〕149号





各旅游饭店、宾馆、酒店、旅社、招待所、旅行社:


为进一步做好2017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保障服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饭店、宾馆、酒店、旅社、招待所(以下统称饭店)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2017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对全市饭店客房价格实行上限价格。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星级旅游饭店


㈠五星级饭店标准房上限价格为880元人民币/间·日;


㈡四星级饭店标准房上限价格为780元人民币/间·日;


㈢三星级饭店标准房上限价格为650元人民币/间·日;


㈣二星级饭店标准房上限价格为380元人民币/间·日。


二、其他旅游饭店


㈠润丰吉祥温德姆至尊酒店、康莱德酒店、希尔顿逸林酒店、朗豪酒店、帝元维多利亚酒店、佰翔软件园酒店、翔鹭国际大酒店、国际会展酒店、国际会议中心酒店、五缘水乡酒店、京闽盛之乡温泉度假酒店、亚洲海湾大酒店、厦门宾馆、君泰酒店、明发国际酒店、中华全国总工会厦门劳动模范疗休养中心、海港英迪格酒店、海旅温德姆至尊酒店、海沧正元希尔顿逸林酒店、五缘湾凯悦酒店、牡丹港都酒店等饭店的标准房上限价格为800元人民币/间·日;


㈡万佳国际大酒店、泰谷酒店、鼓浪别墅酒店、颐豪商务酒店、天沐温泉酒店、金桥花园酒店、如是酒店会展店、白海豚大酒店、探索酒店、毕思特酒店、成旅晶赞酒店、万佳云顶酒店、凯裕国际酒店、广莱美居酒店、金巴兰酒店、瑞提拉酒店等饭店标准房上限价格为650元人民币/间·日;


㈢其它饭店标准房上限价格为360元人民币/间·日。


三、三星级以上饭店(含三星级)及未评星饭店套房价格不得高于标准房上限价格的两倍。


四、三星级(含三星)以上饭店的标准房和套房上限价格均含一至二份早餐及服务费。二星级及二星级以下饭店可按规定另加收服务费。


五、本文所称标准房指饭店内所有单间客房设置的各类双人床或单人床房型。


六、各饭店在2017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要文明经商、优质服务,不得限定订房最低时限,不得强行要求客商接受在本饭店用餐等任何附加服务项目,或变相增加收费。


七、各旅行社、中介机构代表客户订房,其客房价格不得超过本通知规定的上限价格。


八、上述客房上限价格规定的执行期限为2017年9月17日至2017年9月20日(含提前预定);饭店星级以2017年9月16日前实际评定情况认定。


九、对于我市在建(改建、新建)的饭店等,未通过消防、公安、卫计、市场监督等部门验收并取得营业许可的,不得接受住宿预定及提供住宿和用餐服务。


十、2017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各饭店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上限价格规定执行。发改(物价)、旅游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上述规定及其它有关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境内外客商就有关旅游服务质量及乱收费的投诉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严肃查处,维护厦门的文明形象,确保2017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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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投诉电话:12358;旅游质量投诉电话:5318985、8008582-365(免费)


附件:厦门市星级饭店名录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1日



附件


厦门市星级饭店名录


一、五星级饭店(18家)


厦门悦华酒店、厦门宝龙铂尔曼大酒店、厦门日月谷温泉酒店、厦门泛太平洋大酒店、厦门喜来登酒店、厦门鼓浪湾大酒店、厦门京闽中心酒店、厦门磐基皇冠假日酒店、厦门牡丹国际大酒店、厦门瑞颐大酒店、厦门北海湾惠龙万达嘉华酒店、厦门海景千禧大酒店、厦门马哥孛罗东方酒店、厦门艾美酒店、厦门海悦山庄酒店、厦门日航酒店、厦门凯宾斯基酒店、厦门威斯汀酒店


二、四星级饭店(24家)


厦门华侨大厦大酒店、厦门闽南大酒店、厦门海上花园酒店、厦门鹭江宾馆、厦门天鹅大酒店、厦门华美达长升大酒店、厦门圣希罗酒店、厦门白鹭洲大酒店、厦门庐山大酒店、厦门金威大酒店、厦门空港佰翔花园酒店、厦门国贸金门湾大酒店、厦门新中林大酒店、厦门怡翔华都酒店、厦门港湾大酒店、厦门美丽华大酒店、厦门白鹭宾馆、厦门和悦酒店、厦门福佑大饭店、厦门牡丹万鹏宾馆、厦门日东花园酒店、厦门大亿酒店、厦门明珠海湾大酒店、厦门君隆大酒店


三、三星级饭店(26家)


天海花园酒店、碧宫酒店、福联大饭店、龙都大酒店、华夏大酒店、金宝酒店、鑫安宾馆、明发大酒店、金帝酒店、航空宾馆、京华大酒店、南方饭店、集美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时代雅居酒店、望海宾馆、兴恒酒店、天成大厦(酒店)、舫阳酒店、山水宾馆、华舒酒店、杏花村酒店、音乐岛酒店、同安宾馆、凯怡酒店、晶裕商务酒店、兴旅商务酒店


四、二星级饭店(3家)


海天宾馆、百乐酒店、珍滨酒店


注:以上名录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由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供。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14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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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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