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委发〔2017〕20号《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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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厦委发〔2017〕20号



(2017年8月13日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中共厦门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就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深入讨论,并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更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目标,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发展,着力提升住房、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水平,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3.发展目标。到2020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合理预期、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的公共服务体系,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实现“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生态宜居”,住房、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主要指标总体超过东部地区平均水平,人类发展指数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实现学有优教。学前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力争省一级达标高中突破20所,教育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63年,基本满足市民获得更好教育的愿望。

——实现病有良医。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千人医疗床位数达到6张,新增5家以上三甲标准的医院,三甲标准的医院总数达到13家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2.14岁。

——实现老有颐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提高到40张,实现镇(街)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便利性显著提升。

——实现生态宜居。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面超过25%,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74个重点城市中保持前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6%,力争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1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4.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立足实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紧盯薄弱、对接需求,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扎实推进社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供给方式、丰富服务模式,不断增强社会事业发展的动力活力。

——统筹资源,协调推进。统筹运用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突出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促进公共服务跨岛发展,推进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

——共享发展,全民普惠。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浓厚氛围,使全体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二、着力提升住房保障能力,实现住有所居

1.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商品房房源。滚动建设4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推进翔安新店地铁社区、同安祥平地铁社区、马銮湾地铁社区、新阳居住区和九溪小区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到2020年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0万套以上。推广保障房地铁社区“区位好、配套好、品质好、环境好、体量大”的“四好一大”规划建设理念,让市民不仅“住得进”,而且“住得好”。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做好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商品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衔接。建立健全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情况动态监管机制,严格规范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建立租售并举的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有效解决本市居民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

2.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培育15-20家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国有房地产企业和产业园区平台企业发展住房租赁业务,扶持一批品牌住房租赁机构开展连锁经营、跨区经营。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多渠道解决租赁房源,充分利用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整合和培育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建立完善服务各类园区的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和逐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政策体系,修订《厦门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贯彻落实上级促进住房租赁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制定租赁住房用地和房源供应政策。到2020年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租赁住房市场体系。

三、着力推动教育增量提质,实现学有优教

1.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工程包”,到2020年建设幼儿园项目120个,新增幼儿园学位4.3万个,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严格落实配套幼儿园与城镇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政策,确保配套幼儿园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鼓励利用闲置资源改建普惠性幼儿园。健全岛外农村幼儿园经费补助、园舍建设、师资配备机制,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

2.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实施“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义务教育项目135个,新增18.7万个义务教育学位,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探索实施学区招生制度。推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市、区统筹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办学差距,通过举办优质教育资源岛外实质性分校、优质教育资源托管相对薄弱学校、城乡学校结对发展、师资交流等形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改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设施,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程,提高营养餐补助标准。

3.促进高中教育高品质特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00%。建设一批在德育、课程改革、校园文化、科技艺术等方面各具特色的高中,建成5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校,到2020年公办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二级及以上标准,80%以上的普通高中学生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就学。高中阶段入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与统一招生录取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国外优质高中等合作,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4.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进职业院校专业群对接城市产业群,形成与城市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建设。在同安、翔安各新建一所中职学校。力争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教育部设置标准。支持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健全专业体系,建设一批紧密对接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群和品牌专业。鼓励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落实对民办职业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的奖励政策,到2020年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厦就业率达到65%以上。全面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到2020年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书”获得率达到90%以上。继续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制度。分类推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到2020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工商旅游学校等6所职业院校建成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成4-5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校,推动厦门南洋职业学院申报本科民办高校。

5.促进高等教育高水平发展。支持厦门大学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华侨大学建设全国一流大学。推动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在国内综合排名上升。加强高校基础研究、平台基地和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一批高校优势学科建设成为国际国内一流学科。推进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水平大学在人才培养、创新研究、产业化应用等领域的战略合作,与中国科学院共建中国科学院大学厦门微电子工程学院暨厦门微电子产业研究院,提升省部属院校服务地方能力。扶持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医学院、华厦学院、厦门工学院加快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鼓励市属高校坚持实践和就业导向,重点建设一批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应用型特色学科。

6.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降低民办幼儿园准入门槛,鼓励、规范社会力量举办面向不同人群需求的多层次幼儿园。提升现有2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办学水平,加快推进协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引进境内外专业教育机构新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到2020年全市形成至少3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1所中外合作学校、4所国际化民办学校的“314”国际化教育格局,满足多元化就学需求。探索引进国外知名大学来厦筹建中外合作大学。支持国有企业探索集团化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四、着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实现病有良医

1.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岛内重点对存在功能欠账的公立医院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岛外优质医疗资源布局,加快推进集美新城医院、马銮湾医院、环东海域医院和翔安医院等重大医疗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2.7万张以上,千人医疗床位数达到6张。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肿瘤等临床重点专科和专科医疗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临床重点专科水平。积极应对全面两孩政策,抓紧解决产科、儿科供给不足问题,加强市区两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保障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数达到21张。增加儿科医务人员数量,到2020年每千名儿童儿科床位数达到3张。完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力争到2020年精神卫生床位每万人达到5.64张。

2.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以“强基层”为重点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分级诊疗新格局,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比2015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深化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建立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利益分配和共享机制。鼓励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全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网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配备水平,实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100%双达标。完善基层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基层全科人才培养引进,完善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口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体人群,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3.力促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开展战略性市校合作,复旦中山厦门医院、翔安医院投入运营,提升厦门大学医学院水平,深化市儿童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的深度合作,引入知名医学高校管理团队运营管理集美新城医院。推进医学品牌学科建设,加大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现各医院错位发展。成立全市胸痛中心联盟,提升区域内急性心梗救治水平。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打造厦漳泉区域性儿科医疗中心。加大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继续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完善人才评价选拔机制,采用特殊人才“一事一议”方法,提高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效率。对医院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聘用。加强与台、港、澳地区的医学交流与合作。

4.加大社会资本办医力度。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力量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到2020年社会资本办医机构开放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达到25%以上。引导社会资本发展高端康复、妇儿、肿瘤、神经等特色专科和接续性医疗机构以及独立的医学检查检验机构,与公立医院形成差异化发展。加大引资办医力度,对社会资本举办高等级医院、新增床位、获得资质认证等给予补助、奖励或贷款贴息支持。开展购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试点。健全卫生计生全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建成厦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并争取成为全省大数据中心,稳步推进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结合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医疗服务、保健养生、医药制造、健康信息等健康医疗产业。

5.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到2020年全市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90%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6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建立以市、区级疾控机构为主体,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各级医疗机构为依托的疾病控制体系。强化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监管,在市仙岳医院设立强制病区。完善医疗急救网络,推进医疗急救管理体制改革,依托医疗机构合理配置急救站点。

五、着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便捷出行

1.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围绕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国际航运中心和陆路枢纽城市,推进机场、铁路通道及枢纽、航运中心等重要对外交通枢纽建设,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与全国全省综合交通网络的融合。加快推进新机场建设。进一步提升沿海通道能力,强化厦门铁路枢纽地位,重点推动福厦客专尽早开工,争取2020年前建成投用。加快打造现代化港口,建设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对区域经济带动力强的国际航运中心。

2.构建便捷高效交通路网。围绕打造厦门“半小时交通圈”和厦漳泉“一小时交通圈”目标,基本形成市域“环射线为骨干、纵横相间道路为补充”的路网体系,力争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加快建设高快速路网,推进“两环八射”快速路建设,重点推进第二西通道、第二东通道、海沧货运通道、灌新路、跨东海域通道、翔安机场高速等高快速路项目。完善新城、机场等重点发展片区主干路网,形成岛内外一体化路网格局。加快推进国省道改扩建。实施交通畅通工程,开展旧城区市政道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和城区交通治堵行动,打通岛内21条断头路。加快老城区微循环路网建设,整治完善支路小巷,治理重要拥堵节点,优化交通组织管理,提高通行能力。加快农村公路路网提升,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每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30公里以上,不断改善农村地区交通设施配套条件。

3.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行“轨道、公交+慢行”的出行模式,建设轨道交通、公交场站、慢行系统、公共停车场等一批项目。2017年轨道1号线开通运营,2020年前建成轨道交通2、3号线和4号线后溪至翔安机场段,加快推进轨道6号线建设,初步形成“中心放射、环湾发展”的轨道交通网络。着力推进公交专用道、客运枢纽、“P+R”停车换乘场站、公交场站以及配套的加油加气站、充电桩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引导和推进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公园、大型商场等利用符合条件的地下空间或地下人防工程新改扩建公共停车设施,复合利用土地资源,加快推进立体停车库建设。推动公共用地地下空间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提高车位智能化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大力推进公共自行车道建设,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缓解停车难和无序停放问题。到2020年实现轨道运营里程153公里,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以上,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5%。

六、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有颐养

1.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每年建设6个镇(街)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30个农村幸福院,各区每年改造1-2处闲置公房用于养老机构或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面建成38个镇(街)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51个农村幸福院。推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推进坡道、加装电梯等项目建设。建立“互联网+养老”信息化平台,健全“12349”养老服务热线与120、110联动机制,完善老年人安全、生活、医疗保障、养老等信息共享服务。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评估认证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运营老年家政服务、餐饮供应、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项目。对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实行分散供养与集中供养相结合。

2.提升机构养老服务品质。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公办养老机构优先保障五保户、孤寡老人等特困供养人员和高龄、失能老年人需求。鼓励发展集医疗、文化、生活、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养老综合体、医养结合型养护中心等高端养老模式,到2020年全市高端养老床位数占比力争达到15%,满足有经济能力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加强服务监管,限期完成已建养老机构安全达标和设立许可。

3.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加快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推进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医务室或门诊部,具备条件的可申请设立医院,到2020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推进专业老年病医院建设。创新社区医养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高危老年人群进行全程干预,实现对老年人群体的有效健康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护理院,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将符合条件的老年护理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长期护理保险。

4.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业。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推动养老与医疗、旅游、健身、教育、保险等领域互动发展,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产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实行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实施养老护理培训补助,在厦门医学院等院校增设养老服务专业,实施养老医护学生定向培养奖励补助制度。推行政府补贴通过市民养老卡等形式,直接发放给“三无”、农村“五保”、低收入、失能、失独、高龄和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对各类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电视入网费、通信费实行优惠或减免政策。

七、着力加强民生服务保障,实现宜居便民

1.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强化汽车尾气、工业窑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扬尘、餐饮油烟等污染源防治,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确保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74个重点城市中保持前列,让“厦门蓝”成为亮丽名片。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建立河道养护长效机制,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岛外九大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到2020年全市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90%以上。持续推进五缘湾、马銮湾等海域生态修复,大力清理海漂垃圾,提高厦门湾海域水质优良率。开展新一轮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推进一批公园以及与市民密切相关的山体公园、街心公园、小游园等建设,均衡园林绿地分布,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加快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东部餐厨垃圾处理厂等项目建设,完善“村保洁、镇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力争2019年底前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新建扩建西柯、翔安、集美、杏林等污水处理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和截污纳管工程,力争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推进城乡公厕改造建设,每年新增一批公厕,基本满足每万人3-4座公厕的配备标准。加快建设工业废物处置中心,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2.提升市政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善路面可视化标记和供水管网数字化管理,加快供水管网改造,提高供水可靠性。加快燃气管网改造建设,扩大管道燃气覆盖面。推进长泰枋洋水利枢纽、莲花水库、九龙江北溪雨洪利用工程等水源工程建设,增强供水保障能力。到2020年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管道燃气占燃气使用比例提高到60%,城镇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

完成主城区重点排水防涝治理,建成城市内涝防治监控系统。新建城区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排水管渠建设,逐步落实断头管网整治工作。加大城市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和定期养护管理,提升城市排水管渠整体排水能力。加快海沧马銮湾和翔安新城2个试点区共35.4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80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的任务。完善自然灾害预警监测系统,大力提升城市高影响天气及气象次生灾害专项预报预警能力,建成覆盖我省及邻近海域的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加强海洋观测和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3.加快完善文化、体育、就业、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由政府举办的各级文化服务设施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向社会免费开放。推进闽南戏曲艺术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到2020年前全面推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实现所有镇(街)综合文化站、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有效保障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建立市级书院总部、区(街)指导中心、村居社区书院三级服务体系,逐步实现社区书院全覆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等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文化单位到城乡基层演出,不断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建设新的市级体育中心,提升现有市区体育场馆及学校体育设施层次,建成一批可承办国际综合型体育赛事和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的体育场馆。完善区级、镇(街)、村(居)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系,加快建设步道网络,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构建“15分钟健身圈”。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

推进全市村居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全程网办”。全市所有镇(街)建立至少一个劳动仲裁派驻庭或调解点,全面推行派驻庭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优抚对象社会化服务平台,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区、养老、医疗卫生等服务体系。加大残疾人救助保障力度,每个区建立一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加强城乡无障碍设施、信息无障碍建设,在BRT站点、政务服务中心、社区服务场所等逐步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为残疾人提供便利。

4.提升民生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服务、就业服务、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及消费品安全、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工程,推进远程医疗会诊平台、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公共图书馆服务平台、“12349”养老服务平台、智慧社保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搭建智慧社区服务平台,推进社区电子商城建设应用及智慧家庭示范试点。整合各部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项,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管理服务的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加快打造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一步推广“互联网+群防群治”、“厦门百姓”APP建设应用,发展智能交通、智能城管、智能市政园林等,构建精细化城市管理体系。

八、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专项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支撑项目。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

2.强化改革创新。推动供给方式多元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住房、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营主体,推动公共服务领域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鼓励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支持合作办医、共建养老和残疾人托养机构。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鼓励发展志愿和慈善服务,发挥慈善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补充作用。借鉴国际先进管理和服务经验,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理顺基本服务与非基本服务、普通服务与高端服务、公办与民办的比价关系,促进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公共服务格局。规范准入条件,创新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有效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3.强化项目带动。建立健全项目策划、储备和实施工作机制,精确瞄准民生短板,对照发展目标,加强项目策划生成和招商引资,建立和完善民生补短板项目库,明确建设时序,逐年滚动实施。用好“多规合一”平台,做好空间规划统筹,确保项目可落地、可实施。创新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推进机制,强化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全面加快项目建设,确保补齐民生短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强化要素支撑。健全民生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匹配的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增长机制。综合运用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基金投资等方式加大民生领域建设项目投入。强化用地保障,优先将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旧村改造中腾出更多土地用于民生项目。加大对民生保障项目正向激励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用好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支持政策。强化人才保障,加强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民生重点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创新民生领域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民生保障领域。探索实行总量控制、同岗同酬、流动时按事业编制办理等改革措施,克服编制依赖。提高基层一线人员待遇,推动各类人才合理流动,引导公共服务和管理人才向基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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