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鼓管联〔2015〕2号《鼓浪屿管委会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门市规划委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加强鼓浪屿申遗期间建设管理工作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8-11-12 04:29:15

《鼓浪屿管委会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门市规划委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加强鼓浪屿申遗期间建设管理工作的通告》



厦鼓管联〔2015〕2号





为了规范鼓浪屿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期间的规划与建设,遏制违法建设以及无序开发,保护鼓浪屿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创造良好的居住与旅游环境,保障鼓浪屿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推进鼓浪屿申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鼓浪屿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施工许可。


二、除已批准修缮或结构更新的历史风貌建筑项目外,暂停鼓浪屿影响申遗工作的在建工程的施工建设,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鼓浪屿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委、思明区人民政府对鼓浪屿在建工程进行集中清理,按照鼓浪屿遗产地保护规划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三、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鼓浪屿上的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由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予以支持配合。对本通告发布后新建、抢建的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行政执法部门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查处拆除工作,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对未经规划审批和验收,或未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被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工而继续抢建的建筑,相关审批部门不得为利用该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相关证照。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特此通告。


鼓浪屿管委会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3月10日


鼓浪屿管委会办公室2015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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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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