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卫家庭〔2016〕110号《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
厦卫家庭〔2016〕110号
各区卫计局、计生协会、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2015年12月31日)的精神: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为体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群体,进一步帮助特殊家庭排忧解难,现就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医疗服务工作、开设就医绿色通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户籍在本市行政辖区,独生子女死亡或三级以上伤残,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二、服务内容
(一)加强就医服务管理。在本区门诊挂号、看病、取药以及住院治疗、结算支付等环节提供便捷服务。120急救中心对特殊家庭成员急救服务给予免费。
各区卫生计生局帮助有需要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救助授权书》,在危重症急救时,医疗机构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利。
(二)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服务。特殊家庭成员在本区门诊、急诊时,享受“先诊疗,后结算”服务,诊疗结束后除医保外,自费部分按规定结算。
(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健康档案》,加强日常健康管理。
(四)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区计生协会为特殊家庭成员免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合同》条款可给予住院津贴保障或意外医疗保障。(以各区投保标准、保障内容、年龄界定为准)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区卫生计生部门、计生协会要把做好特殊家庭医疗服务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做到真诚关怀、真心服务,使特殊家庭的困难得到有效帮助。同时,要加强特殊家庭有关优先优惠及帮扶政策的宣传解答和思想引导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特殊家庭的共识和氛围。
(二)加强协作。各区卫生计生局、计生协会要协同协作,优化整合资源,及时解决开展医疗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医疗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责任。各区卫生计生局要与辖区三级以上医院签订协议,制定服务项目,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核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方便就医卡》,为就诊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各区卫生计生局根据实际,结合“三师共管”模式,公开指定医院信息,并将指定医院报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备案。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有责任积极配合做好开设“就医绿色通道”,明确服务项目,统一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提供优质服务。
(五)各区卫生计生局可根据本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六)本通知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市计划生育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到2021年3月31日。
附件: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方便就医卡》参考示意图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厦门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6年3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下载:
厦卫家庭〔2016〕110号附件.doc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