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市监公告〔2016〕1号《关于有关广告行政许可取消审批的公告》
浏览量: 时间:2018-11-12 04:33:31
《关于有关广告行政许可取消审批的公告》
厦市监公告〔2016〕1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即日起我局取消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和烟草广告审批;同时取消广告管理事务备案(以交通工具、橱窗、彩旗、条幅等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的备案)。原有合法取得的有关证照有效期满后自然失效。根据新《广告法》修订内容,在国家工商总局配套操作规定出台前暂停广告经营许可申请的受理。
特此公告。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0日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6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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