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发改前期〔2016〕463号《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2 04:36:30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厦发改前期〔2016〕4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前期工作经费的管理,提高市级前期工作经费的使用效率,保障我市重大(重点)项目前期策划、规划设计及专项研究等工作需要,结合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实际工作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对《厦门市市级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厦发改前期【2014】2号)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作补充说明,现将修订后的《厦门市市级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厦门市市级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厦门市财政局
2016年7月4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7月4日印发
附件下载:
厦发改前期〔2016〕46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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