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发改法规〔2016〕695号《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2 04:43:44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厦发改法规〔2016〕69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36号)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对2015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共29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 26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凡已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9件);
2、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3、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6件)。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9月30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下载:
厦发改法规〔2016〕69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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