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筑〔2016〕143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2 04:44:00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建筑〔2016〕1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联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厦建建〔2007〕111号)的有关规定与《实施办法》不一致的,按照《实施办法》执行。
厦门市建设局
2016年12月8日
厦门市建设局2016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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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建筑〔2016〕143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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