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卫政法〔2016〕421号《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2 04:44:23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厦卫政法〔2016〕421号
各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落实《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第141号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推动我市法治政府的建设,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36号)要求,我委政策法规处牵头并会同相关处室对我委发文的现行有效的5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多次征求意见,决定继续保留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5件,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5件(具体目录见附件),请及时做好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已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保留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5件)
2、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5件)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21日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9月21日印发
附件下载:
厦卫政法〔2016〕421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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