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科〔2016〕65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2 04:44:42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厦科〔2016〕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1号令)、《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36号)和《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厦府办〔2013〕182号)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含到期失效)18件,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含待修订)35件,现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1.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5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9月6日印发
附件下载:
厦科〔2016〕65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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