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科〔2016〕65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2 04:44:42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厦科〔2016〕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1号令)、《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36号)和《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厦府办〔2013〕182号)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含到期失效)18件,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含待修订)35件,现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1.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5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9月6日印发



附件下载:



厦科〔2016〕65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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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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