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建自贸〔2017〕1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简化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等部分审批事项相关申报材料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2 04:51:07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简化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等部分审批事项相关申报材料的通知》
厦建自贸〔201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市场准入领域开展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精神,推进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重点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等三个事项的相关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相关材料;取消技术工人缴交社保情况的相关材料;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相关材料, 取消办公场所证明相关材料。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暂定级资格认定。取消企业承诺诚信记录情况材料。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核准。取消企业承诺诚信记录情况材料。
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责令整改;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在依据相关标准将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符合列入“黑名单”情形的,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同时,予以列入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
附件:
1 .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督检查巡查办法(试行)
2.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
3.厦门市工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5月22日
厦门市建设局2017年5月22日印发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督检查巡查办法(试行).doc
附件2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3厦门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监督检查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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