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公综〔2018〕48号《厦门市公安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延长〈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2 05:05:56
《厦门市公安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延长〈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厦公综〔2018〕48号
各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局属相关单位,市各财产保险公司、市保险行业协会:
经厦门市公安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研究,决定将《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厦公综〔2016〕6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厦门市公安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2018年2月16日
厦门市公安局办公室2018年2月23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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