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公综〔2018〕48号《厦门市公安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延长〈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2 05:05:56

《厦门市公安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延长〈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厦公综〔2018〕48号





各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局属相关单位,市各财产保险公司、市保险行业协会:


经厦门市公安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研究,决定将《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厦公综〔2016〕6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厦门市公安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2018年2月16日



厦门市公安局办公室2018年2月23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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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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