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同政〔2011〕13号《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发改局关于同安区2011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配兑付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0:34:53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发改局关于同安区2011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配兑付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同政〔2011〕13号





各镇(街)、场,区直各办、局(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局、厦门市同安区发展与改革局关于《同安区2011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配兑付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同安区2011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配兑付实施方案


区财政局 区农业局 区发改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农资综合补贴机制,做好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分配和兑付工作,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资金来源


我区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市财政拨款。


二、补贴资金兑付


(一)兑付对象。我区综合补贴兑付对象为全区种粮农民(含国有农场种粮职工)。


(二)兑付原则。补贴资金采取当年补上年的办法,即当年根据上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兑付补贴。


(三)兑付依据。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统计部门核实提供的上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分配补贴资金,镇(街)、场组织各村落实粮食播种面积并按核实的上年种粮面积和补贴标准兑付补贴资金。


(四)兑付品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兑付的粮食作物品种,在国家确定的粮食作物品种范围内,本着科学合理、相对稳定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我区农资综合补贴的品种为:早中晚稻、甘薯、马铃薯、大豆、杂粮(玉米、高粱)。


(五)兑付标准。市财政下达给我区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93.97万元。按区农业和统计部门核实提供的我区2010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73089亩计算,2011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40.22元/亩。


(六)兑付程序。


1、区农业、统计部门落实去年种粮面积,并提出拟补贴粮食品种的意见。


2、区财政、农业、统计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报区政府批准。


3、方案报批后,财政部门下达、拨付补贴资金。


4、镇(街)、场组织实施兑付工作。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本村每个种粮户的上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补贴金额,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数据报镇(街)、场审核汇总,通过“一折(卡)通”方式在3月底前一次性将补贴资金兑付到每个种粮户手中。


三、职责分工


(一)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区人民政府对全区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各镇(街)人民政府和农场对本辖区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并实行镇长(街道主任、农场场长)负责制。


(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进行资金的分配、拨付、监管,负责做好中国农民补贴网的管理工作;农业和统计部门负责核实提供粮食播种面积等有关数据;各镇(街)、场具体负责本辖区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严格按文件规定确保农资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并将发放补贴资金的数据资料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汇总上报;审计部门负责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落实的财务收支审计,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负责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效能监督,查处有关违规违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监督管理


(一)除按财政部要求用于粮食基础设施建设的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外,市财政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给种粮农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要确保资金安全,确保专款专用。


(二)监察、审计、财政、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兑付实施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查处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事项,追究查处违规违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墙报、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和我区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加强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明确补贴数据汇审报送责任,认真落实补贴网管理财政局长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有关种农民及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补贴兑付、奖励等信息应及时采集、更新。


五、工作经费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801号)精神,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负责解决,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因此,区财政应在预算中及时足额安排落实所需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专项用于粮食实际播种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兑付等方面。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下载: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4006.html

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