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政〔2011〕147号《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0:35:45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



厦海政〔2011〕147号





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深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我区劳动者素质,开发人力资源,加快把我区建设成为海西国际航运物流中心、海西先进制造业基地、厦门健康生态新城区、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厦教基〔2009〕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素质引领,均衡发展,管理创新,特色立校”要求,把实施素质教育摆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以改革总揽全局,以创新为动力,以规范办学行为为突破口,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积极解决制约素质教育实施的关键问题,着力构建德育为先的育人体系,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进考试评价制度,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二、坚持德育为先,完善德育工作机制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的全过程之中,全面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德育规程》,加强德育与各学科知识教育的渗透结合;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积极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德育评价体系;推进中小学实践基地建设;加强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与指导,不断丰富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不断完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切实加强社区教育,改善社区教育条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继续办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提高家长学校教学质量;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针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践免费开放的工作。各校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少先队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搭建有效的活动载体。各级妇联组织、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和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


三、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加强课程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切实保障技术、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不断完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相结合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加强普通高中选修课的开设和学分管理。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教学方法的研究与推广,积极推广自主、合作和探究学习方式,评选推广优秀教学法。加强对学生自主学习的指导,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个别辅导。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全面开放学校专用教室、阅览室、体育场等设施,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良好的条件。


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创新评价体系,不断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学校评价,由终端性评价转变为过程性评价以体现素质本质;对学生评价,由学业成绩评价转变为综合素质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教师评价由单纯教学成绩评价转变为注重“动态性、发展性”的评价以激发教师工作热情。


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工作。中小学要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切实安排组织好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完善中学生国防教育和军训制度,增强国防意识;改革中小学艺术课程的教育内容与教学方法,发挥美育在情感教育和创新教育中的作用。


坚持知行统一。加强学校教育的社会性和实践性,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建立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制度。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应大力支持学生的校外劳动和社会实践,为学生参加实验、实习和社会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推进减负工作,保障素质教育实施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小学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确因练字等需要布置书面家庭作业的,每天作业量应控制在30分钟以内;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2小时和2.5-3小时以内。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严格规范招生管理,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


五、加强师资建设,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坚持“滋养、激活、奉献”的师资策略,以经济待遇和情感关怀滋养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以竞争机制、“三全”培训和岗位练兵激活教师队伍的执教力、践行力和创新力;以师德建设培育充满奉献精神的教师队伍。


加强师德建设,培养教师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情感和责任意识。完善师德考核制度。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考评考核或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教师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教师的人文关怀和心理指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实行全员、全面、全程的“三全”式教师培训模式。全员,所有在职教师都必须参加岗位培训,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聘任。全面实现教师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持续提升。全程实现教师人教合一的职业境界。以全员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为重点,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启动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新一轮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推进区域内学校教师交流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包括任职资格培训、在职提高培训、专题培训、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培训等内容的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的干部培训制度。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促进不同区域之间校长队伍的均衡发展,培养一批专家型、创新型、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骨干校长。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督导问责机制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解决教育的重大问题。要建立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抓典型,抓试点,抓重点,抓难点,亲自调查和解决问题。要把优先发展教育、增加教育投入、为教育办实事列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教育行政处罚制度,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建立和完善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保障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任务。加强督政功能,制定和实施对镇政府(街道办)和区教育局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建立并逐步完善导向正确、科学有效、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学校督导评估体系,统筹规范各种评估行为,提高督导工作效能。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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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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