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翔政通〔2013〕2号《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和禁建区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0:48:52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和禁建区的通告》



厦翔政通〔2013〕2号





目前,畜禽养殖已成为我区重要污染源,排放的污水及粪便致使水环境质量恶化,对周边生产生活环境以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为保护和改善翔安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及国家环保总局9号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区政府于2012年9月调整划定我区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和禁建区,并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翔安区畜禽养殖分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厦翔政〔2012〕172号)文件对外公布,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通告如下:


一、禁养区范围


(一)城市建成区,新店镇、马巷镇、内厝镇及新圩镇镇区的建成区;


(二)大嶝岛、小嶝岛全部范围;


(三)古宅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上述区域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畜禽养殖(动物园和因教学、科研等原因确需养殖经区政府批准的除外)。


二、禁建区范围


行政辖区范围内,除上述规定的禁养区外,其余区域为禁建区。


三、本辖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违者将依法强制拆除。


四、禁建区内既有的畜禽养殖场应积极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达到环保排放标准。


特此通告。


附件:翔安区城市(镇)建成区涉及村居目录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0日


附件


翔安区城市(镇)建成区涉及村居目录


新店镇建成区:翔安南路以北、八一公路以西、翔安大道以东、海翔大道以南区域及新城区涉及的部分村(居),具体包括:新兴社区、新店社区、鼓锣社区、茂林社区、溪尾社区、陈塘社区、祥吴社区、洪前社区,共8个社区。


马巷镇建成区:马巷镇区、火炬工业园区、巷北工业区、市头片区及翔安企业总部区域涉及的部分村(居),具体包括:五美社区、友民社区、三乡社区、后亭社区、滨安社区、五星社区、郑坂社区、西坂社区、垵边社区,共9个社区。


内厝镇建成区:内厝镇区及巷北工业区涉及的部分村(居),具体包括:上塘社区、赵岗村委会2个村(居)。


新圩镇建成区:新圩小城镇及银鹭工业园涉及的部分村(居),具体包括:新圩社区、马塘村委会2个村(居)。


大嶝街道建成区:辖区内的所有村居。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4140.html

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