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府〔2016〕103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集府〔2016〕103号
各镇、街,各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人文集美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美丽厦门示范区和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意见部署精神,为加快完善我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推进“无线城市”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信息化发展水平,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实施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
通信运营商实施的光宽网改造工程,对主干网(机房至光交
接箱段)后端的支线光网,包括:光交接箱至小区楼道或村庄的光分线盒之间的光缆配线工程、光分线盒至用户的光纤入户工程、宽带用户改为光宽网的安装调试工程,按其年度投资、经区财政审核所核定的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单家运营商最高补助不超过400万元/年度。
二、鼓励开展“三全”小区与“数字家庭示范村”试点建设
通信运营商实施的“三全”小区与“数字家庭示范村”试点项目,对主干网后端的支线光网改造工程(同上款)、数字家庭项目(包含:百兆宽带提速、高清电视机顶盒、亲情宝、看护宝、燃气宝等)、村内安全监控、村内公共区域WIFI、智慧乡村信息化平台等工程,按其年度投资、经区财政审核所核定的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三、申请与支付
补助资金由运营商向区经信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报告、项目建设方案、资金支付等材料,由区经信局审核把关后送区财审中心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向区财政局申请支付。
四、推进公共WIFI建设
对于重点区域公共WIFI覆盖,列入政府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建设。
五、其他事项
㈠本通知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㈡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4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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