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湖府办〔2016〕76号《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继续有效、修订、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0:55:43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政府继续有效、修订、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厦湖府办〔2016〕7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36号)要求,我区对2015年12月31日前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5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和确认,并经区政府同意,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6件,待修订8件,废止和失效21件(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各单位应抓紧做好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于9月30 日前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区法制办备案。凡列入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湖里区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6件)
2.湖里区政府待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3.湖里区政府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1件)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0日印发
附件下载:
厦湖府办〔2016〕76号附件.doc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