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7〕3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3:12:01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成办发〔2017〕3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2017年8月15日市政府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计结果通报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6〕104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9日
附件: 1 · 17CBF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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