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7〕1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成办发〔2017〕1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日
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和《成都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总抓手,坚持源头控制、产管并重、重典治乱,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加快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凝聚社会共治合力,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构建责权一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继续按照中央“进一步把食品安全纳入国家公共安全体系”的战略定位,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重视程度,推进地区和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
(二)加大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投入,主动争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检验检测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经费。加大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投入,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仪器、人员配置到位,检验经费确保超过5份/千人的检测样本量。
(三)完善监管体制。要保持监管机构稳定,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已实施综合执法改革的县级监管机构要突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地位、主要责任和主要任务。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规则,推进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综合执法、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综合协调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四)强化督查考评。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力度,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权重不低于3%。进一步健全各级食品安全责任制,对因责任不落实、保障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或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一)治理源头污染。以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为重点,启动食品安全环境状况调查,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探索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逐步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保障食品安全。
(二)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突出抓好农药、兽药和肥料、饲料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大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药兽药行为。
(三)构建标准化体系。强化农业标准制定,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坚持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基础,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巩固扩大我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的工作成果,夯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本底,力争2017年底前完成简阳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并通过创建考核。
三、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监管
(一)落实市场准入。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实施市场抽查制度,严格执行退市和不合格产品、违法销售行为信息通报制度,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秩序。
(二)完善追溯机制。在全市推行以第三方电商平台、“智慧动监”为重点的新型溯源模式,落实屠宰和批发、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团体消费、餐饮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快食用农产品“二维码”溯源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和食品追溯体系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融合。鼓励单位、企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建立便捷、高效的食品溯源模式,加快溯源工作提质扩面进程。
(三)强化“三小”监管。认真贯彻《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坚持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逐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经营店生产经营行为。推进全市食品“三小”监管统一平台建设,实行“三小”的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实现“三小”由分散到集中,由无序到有序,由难以管理到便于管理的转变。
(四)抓好其他关键工作。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监管。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强化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网站)备案管理。鼓励市场主体加强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严格执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准入、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等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四、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加大监测力度。拓展风险监测领域,将地方特色食品纳入监测范围,把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纳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目标考核。制定科学监测计划,扩大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覆盖面,规范食用农产品、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强化抽检监测核查后处置,依法公布抽检信息,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监管制度。
(二)提高预警能力。依托成都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建立超融合云计算基础平台,实现数据互联共通,打通信息孤岛。通过大数据挖掘,实现高风险项目和食品安全热点舆情事件识别、关键信息提取呈现、话题热度分析,提高食品安全事件感知能力。建立风险矩阵分析模型,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推动建立层级食品安全预警交流体系,提升舆情监测处置效能。
(三)强化应急处置。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事件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协调本区域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培训。对发生在本区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控制事态,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上报工作,不得出现瞒报、谎报、缓报现象。
五、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一)开展专项治理。以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淀粉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茶叶、畜禽水产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类别),以自制食品、保健食品、进口食品、网络销售食品为重点对象,以网络订餐、小餐饮、小作坊为重点业态,以农村、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为重要节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二)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对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侦办机制,探索建立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机制。继续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和挂牌督办制度,狠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大案要案查办,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效应。
(三)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食品案件目标责任制。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滥宰、虚假违法食品广告、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力威慑。
六、服务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一)加强引导支持。大力提升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鼓励食品企业采用先进生产管理标准和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建立全链条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继续推进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食品链中各类组织要求的相关标准。立足本市食品产业现状和发展需求,继续推进地方特色产品伞状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标准+”工程。开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标行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国际标准把握能力,推动出口食品“一标两市”;搜集整理“一带一路”沿线以及成都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法规、标准,提高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能力。
(二)调整发展战略。围绕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种养结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逐步改变现有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的状况。深入推进食品加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引进一批、壮大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总体思路,科学布局主导产业,培育优势产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落实“放管服”要求,寓监管于服务中,帮助企业走上以质取胜的良性发展道路,夯实食品安全产业基础。
(三)推动转型升级。支持食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我市产业品牌建设,提升食品品牌化水平。大力推动出口食品企业落实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要求,促进出口食品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和内销转型。支持食品安全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科技创新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国际合作。加强主要贸易国家官方推荐注册和美国FDA、欧盟等官方检查迎检指导工作;加强国外官方检查交流培训,带动产业理念更新和整体质量提升。
七、加强食品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一)提升检测能力。加快市、县级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进度及双认证管理步伐,加强乡镇农业监管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整合优化市、区(市)县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继续完善以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技术中心、区(市)县快检平台为基础的立体化检验检测体系。加快国家级“成都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市级“成都市食品药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以及3个国家县级区域性检测中心的建设进度,提高政府检测体系的检测权威性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通过外包检测项目等措施大力培育、发展高等院所、企业等第三方检测机构。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监管队伍的执法装备、设施配备达到相关建设要求和验收标准,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率达10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专业人才引进机制,通过招考、遴选等方式加大高层次监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快食品安全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实现基层执法人员精准培训。多渠道扩充食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并实行分级管理,提升食品(技术)评价审查能力。
(三)强化信息建设。探索“机器换人、机器助人”智能监管新机制,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加快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基层移动监管执法系统、网格化监管终端、食品安全公众查询系统推广,完善在线监测、数据传输、信息公开、公众信息查询等功能,实现市及各区(市)县监管信息共享。加快食品监管信息化进程,在食品安全领域推广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手机等信息技术成果,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和监管信息化水平。
八、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一)开展示范创建。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以及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创建活动,重点抓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工程,构建具特色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体系。
(二)强化宣传培训。拓展新媒体、自媒体等宣传渠道,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和企业。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引导企业建立承诺公示制度,稳步推进企业、实验室“开放日”活动。举办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积极参加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示活动。
(三)健全信息发布。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让公众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成效,指导和引导食品消费行为。加快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信息,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
(四)营造良好氛围。采用微博、微信等拓宽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普通民众及行业内部人士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引导各类行业协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市食安委专家智囊团作用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监督作用。
九、全面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一)加大创建力度。进一步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成都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17版),深入细化创建指标,确保每项工作、每项指标都有具体部门管、具体人员抓,2017年底前完成所有创建工作,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达到创建要求。
(二)巩固创建成果。继续按照“智慧治理”总体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有效衔接、一键贯通、自动流转、数据共享和全程追溯,助力提升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效果。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和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大数据管理方面进一步创新、发力,尽快形成一套可复制、具有操作性的成都模式和成都标准。
(三)守住安全底线。始终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食品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保持国家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本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并普遍高于省内其他城市水平。围绕人民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肉菜等重点品种和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力度,确保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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