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6〕2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成都市川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成都市川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办发〔2016〕2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川菜产业发展,拉动消费、繁荣市场、扩大就业、服务民生,促进种养殖业、食品加工业、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等联动发展,大力实施“国际美食之都”品牌战略,进一步促进餐饮业转型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市委“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发展原则,以品牌化、连锁化、特色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深化转型升级和产业融合,加强资源整合和模式创新,奋力把川菜产业打造成我市服务业的新动力、城乡统筹的新标杆、产业融合的新亮点。
(二)发展目标。以“千亿级、四中心”为总体目标,加快我市川菜产业发展。到2020年末,全市餐饮零售额突破1000亿元大关,年均增长10%以上,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3%以上;培育5家以上10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10家全国餐饮行业百强企业;打造10个川菜原辅料示范基地;打造10条国家级特色美食街(区)。把成都建成全球川菜标准制定和发布中心、全球川菜原辅料生产和集散中心、全球川菜文化交流和创新中心、全球川菜人才培养和输出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三)完善川菜标准体系。支持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川菜企业围绕川菜生产、加工、服务和管理、营销的全过程,制定完善川菜标准体系,在川菜行业倡导和使用“成都标准”,支持创新制定企业标准。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或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12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协助单位:市商务委、市农委、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
(四)夯实川菜产业基础。
1.加快种养殖基地建设。结合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支持餐饮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建立一批稳定、无公害、绿色、有机的川菜种养殖示范基地,构建从田间到餐桌来源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川菜原辅料供应体系,并按照我市加强农业标准化品牌化的扶持政策予以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农委;协助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
2.扩大川菜工业化生产。优选一批成都小吃、经典川菜实行工业化生产,打造成品种新、质量好、附加值高的方便食品和半成品。把郫县豆瓣、新繁泡菜等特色川菜原辅料打造成畅销海内外的拳头产品。[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协助单位:市商务委、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各区(市)县政府]
3. 支持企业获取权威认证。对取得ISO22000、HACCP、GMP等国际标准认证以及美国FDA、欧盟CE等海外权威认证的川菜食品生产企业,给予3-5万元的资金补贴。鼓励川菜产业化出口企业积极申领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助单位: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各区(市)县政府]
4.推进专业市场和加工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建立川菜原辅料专业市场,把中国川菜产业化园区打造成全球川菜原辅料生产和集散中心。鼓励发展中央厨房、集中采购中心和第三方物流配送等现代化生产经营方式。对总部在成都的川菜企业新建或改造中央厨房、加工配送中心,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150万元以上,每个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资金补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300万元以上,每个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资金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助单位: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口岸物流办,各区(市)县政府]
(五)打响做亮川菜品牌。
1.构建川菜“五名”品牌体系。打造“名菜”,支持研发、推广具有地方历史和文化特色的经典菜品,打造一批市场占有率高、享誉国内外的品牌方便食品;每年评选一批市场认可、消费者喜爱的“成都名菜”。打造“名店”,评选50个以上的文化主题餐厅及100个以上的特色川菜小餐饮示范店,向海内外游客重点推荐。打造“名师”,认定一批知名川菜职业厨师、职业服务师和职业经理人。打造“名节(会)”,以“成都美食节”为核心,探索创新办会模式,鼓励各区(市)县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节会,支持开展民间美食大赛、社区厨艺大赛、家庭厨艺大赛等活动,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打造“名街”,加强美食街(区)提档升级,打造提升10条国家级特色美食示范街区(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助单位: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县政府]
2.传承弘扬餐饮“老字号”。支持餐饮“老字号”文化和技艺的研究、保护和传承,对传承人授徒传艺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支持餐饮“老字号”提升门店形象,对新建或改造旗舰店和形象店,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300万元以上,每店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餐饮“老字号”连锁发展,对品牌餐饮“老字号”企业新开连锁门店,每店给予5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品牌宣传推广。[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助单位:市食药监局,相关区(市)县政府]
3.加大非遗保护及生产性传承力度。挖掘川菜的历史文化,对川菜分年代、分区域、分层(序)进行梳理,编制川菜文化书籍,拍摄川菜主题影视作品。支持经典川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培育发展和申报保护工作,对进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单位和传承人给予一定支持。[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协助单位:市商务委,各区(市)县政府]
(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地方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社会影响力大的品牌企业,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与我市餐饮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打造川菜产业龙头企业。对首次被认定为全国餐饮行业百强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助单位:市投促委、市经信委,各区(市)县政府]
2.支持企业连锁经营。对总部在成都且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川菜企业,在市外新开设直营连锁门店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其中:开设在境内市外,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200万元以上,每店给予20万元补贴;开设在境外,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300万元以上,每店给予50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助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3.支持农村群宴席规范化、市场化发展。鼓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设固定且设施设备齐全的农村群宴席场所,鼓励开展集中配送,实现食材可追溯。加强农村群宴席的信息收集、报告和备案。加强对农村群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协助单位:市商务委、市农委,各区(市)县政府]
4.加强特色美食旅游资源开发。把成都美食作为特色旅游资源来抓,把特色美食街(区)作为旅游景区、美食节(会)作为旅游项目来开发,整合城市文化遗产资源、旅游资源和文化创意资源,确定美食特色街、特色餐馆、精品川菜旅游线路,形成美食风光旅游产品并大力推广,促进川菜产业与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的联动发展。[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协助单位:市商务委、市文广新局,各区(市)县政府]
(七)加强海外营销推广。
1.建立川菜海外推广平台。借势“一带一路”战略、“蓉欧+”、友城以及发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平台优势,做好川菜的国际化营销推广。建立10个“成都川菜海外推广中心”,为川菜企业走出去和国际化发展提供宣传推广、需求对接、项目招商、投资合作、劳务输出等服务。对组织成都美食海外推广活动、促成项目投资等,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助单位:市外宣办、市外事侨务办、市食药监局、市投促委,市广播电视台)
2.加强川菜国际文化交流。支持川菜企业、行业协会参加国际性重大美食品牌节会和展销活动,优选川菜企业和单位到国外进行川菜烹饪表演、比赛等交流活动,把成都川菜和“美食之都”推向全球。聘请一批国内外社会知名人士、企业家、烹饪大师、美食家等担任“中国川菜文化传播使者”。对参加纳入市商务委年度统筹计划的海外美食营销推广及烹饪交流活动,给予展位费全额补贴及人员费45%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助单位:市外宣办、市外事侨务办、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
3.开展“全球精选川菜餐厅”认证。组织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协会、行业专家、烹饪大师和著名美食家,制定“全球精选川菜餐厅”标准,在全球认定一批精选川菜餐厅。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扩大全球精选川菜餐厅的知名度。对标准制定和实施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协助单位:市外宣办、市外事侨务办)
(八)创新驱动产业转型。
1.加快“互联网+餐饮”发展。引导川菜企业加强网上营销、在线订餐、电子支付、美食鉴赏等电子商务应用,推动餐饮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对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线上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并被评为市级餐饮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个给予15万元资金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助单位:市食药监局,各区(市)县政府]
2.加强川菜产业协同创新。依托“川菜产业化与国际化协同创新中心”,整合全球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川菜行业协会及企业资源,将川菜领域的产、学、研融为一体,促进科学研究成果与转化、应用的无缝对接,推动川菜产业创新发展,力争将其打造成国家级的集产学研一体的公益性科研机构。[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助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区(市)县政府]
3.鼓励支持川菜企业创新。引导川菜企业在菜品研发、生产经营模式、营销服务方式等方面加大创新投入,加强创新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对具有较大社会价值的创新科技成果给予一定的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助单位:市商务委)
(九)培养专业川菜人才。实施川菜人才培养“十百千”工程。加强川菜烹饪、餐饮服务等实用性人才培养,支持社会力量开办烹饪职业技术学校,鼓励8—10所中职学校开办烹饪专业,招生规模在现有基础上扩大50%;建立10个以上的川菜人才培训示范基地,10个以上的川菜烹饪大师工作室,开展川菜文化和技艺的研究、传承、创新。推荐国家级行业协会认定100名以上的中国烹饪大师、服务大师。培养1000名以上的职业厨师、职业经理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委;协助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十)提升“国际美食之都”品牌。维护和提升“国际美食之都”品牌,制定“成都国际美食之都建设行动计划”,进一步把成都建设成彰显川菜魅力、云集中外美食、荟萃天下佳肴的国际美食城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助单位:市外宣办、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各区(市)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建立促进川菜产业发展的协调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川菜产业发展,从发展战略、网点规划、基地建设、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助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十二)加大支持力度。每年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用于支持川菜产业发展,各区(市)县政府要结合实际,配套相应的川菜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对建设原辅料基地、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厨房等项目用地给予支持,探索通过划拨、购置、租赁等方式提供一部分商业用房用于餐饮网点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协助单位:市国土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三)发挥协会作用。切实履行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和行业协调等职能,积极开展餐饮业调查研究、技能培训、标准制定、烹饪技术交流和餐饮名店、名师、名菜的推荐认定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协会发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商务委,各区(市)县政府]
(十四)加强统计分析。建立餐饮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机制,建立餐饮产业大数据统计分析平台,推进信息采集与分析智能化。探索建立川菜原辅料价格发布指数,建立重点餐饮企业联系制度,跟踪分析餐饮产业运行情况,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协助单位:市商务委)
(十五)加强安全监管。推动餐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利用“互联网+”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食品安全溯源监管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四小”监管平台,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食品店和小餐饮店的生产经营活动纳入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协助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本实施意见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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