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6〕1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B2G、R2G建设的指导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3:18:28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B2G、R2G建设的指导意见》



成办发〔2016〕1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快速、有序推进我市B2G、R2G(互联网下新型政企、政民关系)建设,更好地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依托互联网平台推进B2G、R2G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5〕139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筹推进、需求导向、开放共享、融合创新”的原则,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坚持市县联动、因地制宜,积极构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服务集成、监督有力的线上线下创新融合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尊重个性需求、互动渠道畅通、办事便捷高效的新型政企、政民关系。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政府信息集成公开。



1.全面推行网上公开行政职权。各区(市)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全面梳理细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事项,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程序清单,由法制部门或机构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公布。[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委编办(市审改办)]



2.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市上统一搭建政府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基层事务信息集中公开的网上公开大厅。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等公开主体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和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全面推进信息主动公开,不断加强信息维护管理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监督管理职能,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优化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



3.推进信息公开线上线下办理融合。市上统一实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和意见投诉管理系统功能优化,开通行政机关在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管部门在线受理意见投诉功能。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依托在线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意见投诉办理工作,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意见投诉线上受理和线下办理融合。(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



(二)加强一站式电子服务平台建设。



1.建立B2G线上线下服务体系。市上统一建设B2G企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诉求采集、管控、处理、评价、督查考核、分析的一体化功能;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托在线平台,安排专人负责B2G企业服务工作,推进B2G线上服务与线下办理相融合。依托市政府政务中心、市银企校院“四方”平台,设立市级B2G企业服务线下窗口,接受企业咨询,受理企业诉求;各区(市)县建立B2G线下服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录入企业诉求到B2G线上平台。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召集企业座谈,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需跨部门、跨层级解决的企业诉求及时录入B2G线上平台。(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2.打造12345市长公开电话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完善12345市长公开电话、网络信箱、短信、微信、移动客户端“五位一体”受理体系。依托12345平台推进与电力、金融、医院等“一网通”和水、电、气等公共服务热线“一键通”建设。建设市民常见诉求问题知识库,推行工单直派机制,推进诉求的快速反应与处置。各区(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整合打造R2G新型政民互动平台。(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



3.打造政务微博(微信)新媒体服务统一平台。以“成都服务”为统一品牌,整合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支付宝服务窗以及手机APP等诉求反映渠道,形成政府服务企业和市民的政务新媒体统一平台,全天侯提供在线服务。以“成都服务”为主体,各区(市)县服务账号和市政府各部门新媒体账号为支撑,整合市、区(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政务新媒体账号,搭建成都市政务新媒体服务群众办事大厅。加快部署新媒体运用政务服务信息接入管理平台,通过覆盖市级各民生部门、各区(市)县政务中心的民生诉求网上办理系统,实现诉求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统计的电子化、标准化。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问责,将B2G、R2G各项诉求办理纳入电子监察。(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中心)



4.推进实施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工程。继续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共享审批信息,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协同审批”,推行联合勘验和联合审图,试点开展容缺预审批。积极推进全程网上审批,将以形式要件审查为主、程序简单的事项纳入全程网上审批办理,申请人提交申请、填写表单、上传材料,部门人员审核、受理、审批等均通过系统进行,申请人带齐存档查验材料到窗口缴费领证,实现一次性办结。建成“先照后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平台,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实行“先证后照”加后置“一窗式”服务。加快建立企业和公众“全生命周期”网上服务平台,推动以部门为中心的政务服务流程向以企业和公众为中心的流程转变。在全面清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的基础上,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行网上受理、办理、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办)



5.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 2016年6月底前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分散的信息系统,逐步推进使用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统一信息发布、公告公示和专家抽取服务,推动省、市、县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使用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统一对接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鼓励电子交易系统市场化竞争,不得限制和排斥市场主体依法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与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公管办)、市公资交易中心]



(三)健全信息基础支撑体系。



1.集约化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市上统一部署,建设全市符合下一代互联网技术规范的电子政务网络,做好政务云平台等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统筹构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2.共享开放政务信息资源。依托成都市公民信息管理系统,以公安机关的人口户籍信息为基础,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覆盖全域成都人口的信息数据库。以工商部门的企业信息为基础,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整合分散在各相关部门依法设立的机构(单位)的基础信息,完善全市法人基础数据库。以测绘地理信息为主要内容,结合基础测绘规划、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以统计信息为主要内容,整合统计调查、投资项目、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农业经济、科技、人力资源、招商引资、金融运行、财政税收、企业存续、进出口等领域数据,建立完善全市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的工作意见,各有关部门梳理形成面向社会公众的数据开放目录,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主动采集开放数据,建立起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整合、开放、利用机制。各区(市)县建立完善本区域人口、法人、地理信息、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向市级基础数据库提供数据共享。(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规划局)



3.建立健全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制定市政府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数据采集标准、流程和方法,制定全市政务数据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推动无设定条件可普遍共享的政务数据资源集中交换、充分共享,有设定条件的政务数据资源在部门间通过身份鉴别和访问控制等措施实现有限共享。研究制定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政府政务中心)



(四)强化行政权力电子监察。



1.建立网上办事督查机制。将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评估量化指标进行调整,增加网上审批实现率的权重。建立网上办事群众评价机制,网上审批服务效率可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予以公布。(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中心)



2.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各区(市)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行政职权事项运行情况的实时监督、预警纠错、统计分析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



3.健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结合政务审批服务平台改造,逐步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升级,电子监察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逐步覆盖到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将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诉求办理情况纳入电子监察,加强检查报告问责力度,按月按季度制作电子监察报告。电子监察中发现的问题,由市政府政务中心与审批行为实施单位联合问责,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监督。(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中心)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涉及到多项牵头任务的市级部门要明确单位内部牵头领导和处室,统一对外衔接工作。《工作方案》中明确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对接处室。各区(市)县要明确本地B2G、R2G工作总牵头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二)市、县两级牵头部门要加强衔接沟通。推进B2G、R2G建设的市、县两级总牵头单位之间,以及市、县两级工作任务牵头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协同推进业务系统平台建设,明确市上统建、区(市)县自建。职能职责暂不对等的市、县两级部门之间要加强业务工作对接,确保职能职责调整期间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三)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推进报送机制。B2G、R2G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时了解和跟踪工作推进情况。完善工作推进情况报送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报送工作台账,由工作任务牵头单位汇总后报送总牵头单位,确保及时全面掌握B2G、R2G建设进展和动态。



(四)加强督促检查,列入目标考核。将依托互联网平台推进B2G、R2G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督促督查机制,并出台工作考核办法。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加强监督,不定期检查工作任务推进情况,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总牵头单位。



(五)进一步增强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市、区(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企及政民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平台资源,广泛开展宣传推广活动,让广大企业和公众了解、共享B2G、R2G带来的高效便捷服务,并积极参与B2G、R2G建设评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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