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4〕2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成办发〔2014〕2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成都市服务业核心城市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高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为推动电子商务大发展,以电子商务领先发展带动城市转型升级,以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市场主导,完善推进机制,激发创新活力,突出四大主攻方向,打造五大服务平台,建设八大产业园区,做强六大支撑体系(简称“4586”工程),构筑成都电子商务核心竞争力,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7年,成都电子商务核心产业体系基本确立,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市场辐射能力显著提升,优势产业和传统产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安全诚信、物流配送、信息基础设施、金融创新等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支撑能力显著提高。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突破8000亿元,网络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15%,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80%。
(二)功能目标。到2017年,我市电子商务创新孵化能力明显增强,产业集聚和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培育10个交易规模大、市场渗透强的行业细分电子商务平台,其中国家级重点平台5个以上;孵化创业型电子商务企业1000家,培育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300家;培育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0家、应用示范企业200家;新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区域总部或功能型总部20家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主攻方向。
1.移动电子商务。建设国家级移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推动移动新技术应用、移动电子商务创业和模式创新。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移动电子商务行业细分内容提供商和研发设计、营销推广等专业服务商。
2.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移动支付、在线消费信贷、供应链网络金融等新型金融机构,拓展互联网金融市场,创新供应链网络金融投融资模式,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创新风险防范机制。
3.大数据及云服务。建立和完善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发展数据共享联盟和大数据平台,发展面向三次产业的云计算、云存储、数据挖掘分析等专业服务,支持云服务模式创新。
4.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建设电子口岸,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创新试点。发展跨境B2C平台服务、售后服务、跨境支付、国际采购、保税物流和配送服务,提高电子商务国际化水平。
(二)打造服务平台。
1.移动支付平台。全面推广移动支付技术和产品应用,做大做强移动支付服务平台。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联合金融机构、基础电信运营商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移动支付服务。
2.大宗交易平台。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和商品交易服务机构规范开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服务,创新经营模式和交易方式,扩展交易品种和增值服务。
3.民生服务平台。支持社会资本整合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网点,发展城乡居民本地生活服务平台。支持各类企业聚合文化旅游服务设施、专业服务机构等资源,构建智慧旅游服务平台。
4.农产品配送平台。引导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本地特色优势农产品网上购销。支持建设集种植、加工、销售、追溯全流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产地分级、整理、冷链、包装、清洗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配送模式创新,培育自主品牌。
5.跨境零售平台。争取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改革海关、税务、外汇管理、检验检疫、邮政等跨境零售监管措施和办法,探索“集中申报、口岸验放”等便利化通关模式。利用航空及铁路口岸优势,拓展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服务功能,引导跨境零售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
(三)建设产业园区。
1.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集成咨询、设计、营销、金融、会计、法律等商务服务及创业孵化、人才培育和人才交易服务,引导一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应用企业聚集发展。
2.网商孵化园区。结合商品市场集中发展区市场聚集和供应商云集的优势,依托区域载体和业态资源,建设网商孵化园区,集中孵化培育一批网商。
3.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依托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航空口岸设施资源,规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引导综合性外贸公司、外贸加工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及国际物流企业入驻,发展网上会展、网上跨境贸易、区域分拨、仓储物流等服务,建设出口商品跨境零售运营中心和进口消费品保税中心。
4.电子商务物流园区。利用航空、铁路和公路枢纽资源,建设电子商务物流园区,聚集电子商务企业订单生产中心、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和第四方物流服务商,共享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提升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效率。
5.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区。立足IT(互联网技术)、金融产业优势,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支持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区,吸引商业银行、证劵保险、第三方支付、小额贷款、商业保理、风险投资等机构入驻园区,设立电子商务机构和互联网金融研发中心,创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
6.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区。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支持建设电子商务虚拟产业园区。利用信用基础框架,支持园区运营企业提供工商、税务、质检等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申报一站式代理服务,开展经营备案秘书服务和代理记账、报税等增值服务,吸引外地电商“离岸注册”。
7.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支持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引导各类硬件制造商、软件开发商、支付服务商、内容提供商及产业运营商落户,发展以本地化、社交化、生活化及交易、支付为核心的移动电子商务。
8.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运用现有产业园区载体资源,支持企业或行业组织联合大中专院校,搭建高水平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创业孵化平台,开展创业人才、高管人才及技术人才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
(四)做强支撑体系。
1.可信交易环境。建设电子商务信用评估认证体系,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参与方行为规范,搭建电商自律诚信平台,集成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基础信用信息及投诉、纠纷调解记录等交易信用信息。支持和鼓励社会机构建立在线网络交易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大力发展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和信用咨询、资讯、法律、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构建安全便捷、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加强政府质量监管和交易秩序监管,促进信用发展,争取建立国家级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
2.信息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光纤宽带网络传输能力,统筹3G(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WLAN(无线局域网)、LTE(应用于手机及数据卡终端的高速无线通信技术)协调发展,加快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建设,搭建无线成都公共接入平台,推进公共服务窗口、商业服务热点、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的Wi-Fi(无线保真,一种无线网路通信技术)全覆盖,进一步降低宽带资费水平,增加免费服务区域。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和信息服务商向电子商务企业、电子政务机构开放云存储、云计算服务资源。
3.物流配送服务。构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支持发展电子商务公共仓储,推广使用标准化配送车辆开展城市共同配送,合理利用中心城区物业资源建设城市终端配送点;鼓励企业在社区、大专院校、商务楼宇建设快递智能投递设施;引导大型商业连锁企业依托社区网点发展线上线下联动业务,开展快递代收代存服务,提高末端配送便利化水平。
4.电商创业队伍。鼓励高等院校和社会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提高青年大学生创业意识、创新能力和创造活力。完善人才政策,吸引全国优秀创业人才和团队到我市从事互联网创业,支持企业面向国内外引进高级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和运营团队。
5.金融创新服务。搭建投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推动金融机构、风险资本与电子商务企业对接,支持金融机构面向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电子商务企业和草根创业团队。
6.电子政务服务。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开放平台和移动电子政务大厅,推动交通、商务、社保、教育、医疗、交管、工商、税务、金融等社会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资源向移动应用领域开放。推动市及区(市)县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委托我市具备条件的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非涉密商品和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机制。强化成都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市)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建立相应推进机制,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专司推进。
(二)深化改革创新。突出电子商务发展重点,统筹制定突破性改革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支持行业协会抱团发展、优势企业拓展市场和创业企业快速成长,支持举办电子商务创业大赛、创新沙龙等合作交流活动。开展电子商务典型示范宣传,聚焦业界关注,促进产业聚集。推动电子发票、电子会计档案、金融IC(集成电路)卡多用途应用等创新试点。
(三)加强目标考核。各区(市)县政府及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负责编制本地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制定推进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和发展,制定和实施推进工作计划。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专项目标管理,加大对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推进工作的考核力度。
(四)建立统计体系。强化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建立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工作机制,提高运行监测水平。
本意见由成都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实施期限为2014至2017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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