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3〕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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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13〕3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4日




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3〕1号),根据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3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关注民生、维护民利,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认真落实中央加强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强化食品药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整合监管力量,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各级政府与监管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相结合的食品药品安全防控体系。要强化监督检查,围绕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全覆盖、高频次、大强度的监督检查。要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
2.强化医药购销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职,推动全市各项医改工作落实。继续推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商业贿赂问题。巩固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推动“阳光用药”电子监察。深入开展卫生系统行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3.强化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深化农民负担监管,加强涉农收费管理,建立健全涉农收费审核制度,落实收费公示制,坚决纠正各种涉农乱收费行为。继续加强各类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强农惠农资金公示制度和“一卡通”发放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防止虚报、冒领和抵扣、挪用。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继续规范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完善财政奖补办法,切实纠正利用“一事一议”等名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
4.强化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以城市为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点招”,纠正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强化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主管部门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省、市补偿安置政策,确保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住房安置落实到位,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二)坚决纠正其它领域不正之风。
1.深化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招投标、供地保障、项目推进、质量监督、资金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程序规范、工程优质高效。进一步规范配置流程,完善保障资格准入三级审核、二次公示制度,完善房屋分配社会监督、公开摇号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房退出机制,确保准入审查严密、分配公开透明、使用退出合法。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等行为。
2.坚决纠正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市县乡村四级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招标投标制度,通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充分发挥项目所在地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同时,要继续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助资金以及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监管。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纠正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坚决纠正公路收费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乱收费问题。
(三)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全面推进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关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的要求,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健全测评体系,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政风行风测评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2.深入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创新深化“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平台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委政府同群众的联系,大力推动群众诉求的解决,对政府门户网站热线网络平台功能进行拓展和升级,分别实现文字实录和视频直播,整合各区﹙市﹚县热线,实现全市并网联动。强化热线节目策划,提高节目水平,进一步推进媒体联动,推进热线与电视、网络、报纸联动,不断提升热线知晓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一把手”上线率,对“一把手”未上线单位实行扣分制。加强上线考核,建立上线情况考核通报机制,推动部门行业认真上线;健全跟踪督办机制,聘请3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会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每期群众诉求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回访,督促群众诉求件件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工作落实。牵头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履职到位,纠风工作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做到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查处重点案件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力度,逗硬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刹风正纪。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通过查办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三)加强工作创新,提高工作实效。积极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把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地调研相结合,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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