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3〕4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信息化的意见(试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信息化的意见(试行)》
成办发〔2013〕4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息化是“四化同步”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为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步伐,推动我市现代农业领先发展,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四化同步”科学发展路径,围绕建设全省“首位城市”要求和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发展定位,以农业现代化为发展方向,以物联网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着力完善智能化信息设施,加快建设新型信息化服务体系,全面构建现代化“智慧农业”信息管理平台,大力推动都市现代农业领先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50家以上农业信息化示范企业(单位),建成50个以上基于物联网技术应用的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初步形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信息化应用示范体系,基本建成都市现代农业管理信息系统,使全市农业信息化水平在中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农业信息发布及时化。强化市和区(市)县农村经济信息中心职能,构建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信息发布体系;整合全市涉农信息资源,建立农业自然资源、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农产品市场、农产品价格、农业科技等数据库。以都市现代农业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完善数据自动采集机制,强化数据自动处理、服务智能推送等功能,通过“新农通”、成都农业门户网站、“三农”热线等信息载体,及时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广大农民群众提供科技、市场、价格、劳务、气象等信息;鼓励支持各类社会机构和涉农市场主体采取语音、短信、手机报、在线咨询、远程诊断、视频点播、微博等多种方式和载体,及时为农民提供个性化、专业化信息服务。
(二)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业大户(以下统称农业市场主体)运用物联网技术对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各种要素实施数字化设计、智能化控制,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集约化、自动化水平。种植业生产上,在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特别是高端设施农业基地,积极推广运用视频信息和传感技术,加强对空气湿度、温度、二氧化碳、光照、土壤水分、肥力等的智能化控制,大力发展精准农业,大幅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养殖业生产上,在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场),积极推广设施养殖环境智能监控、联合选育网络辅助决策、饲料配方辅助决策、动物健康管理辅助决策和动物疫病诊断与预警辅助决策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养殖场健康养殖的智能化。在10个十万亩粮经产业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和“成新蒲”、“沙西线”、“成青金”等“一线一品”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带,积极推广运用农业物联网技术。力争到2017年,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全面覆盖规模化高端设施农业生产基地。
(三)推进农产品营销网络化。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发展区、农产品加工中心、现代农业物流中心、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转化中心为重点,加快发展农业电子商务,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围绕粮油、蔬菜、畜禽、花卉苗木、伏季水果、猕猴桃、茶叶、食用菌、水产、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培育一批网上农产品拍卖、竞价、交易、结算等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构建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为依托的农业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网上交易。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与省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连锁超市等建立农产品网上直采系统和电商平台建设。鼓励农业市场主体开辟网上商店,促进本地农产品网上交易,助力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力争到2017年,建立起覆盖全市优势特色产业的农产品网络营销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产品网络销售额,本地农产品网上交易量占比达到25%以上。
(四)推进农业管理信息化。整合全市土壤、气象、林业和人口、劳动力、科技、经济等涉农信息资源,建立集中统一、协作共享的都市现代农业管理信息系统,形成集农业资源分析、管理决策、科技应用、质量追溯、应急指挥等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综合运用卫星定位系统和无线通讯网络传输等现代信息技术,引导和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具有远程诊断、远程监控、自动控制、射频识别、适应性分析等功能的农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在农业生产规模化基地、高端设施农业基地建设智能化控制管理中心,通过移动远端设施设备实现对农业生产的智能化管理和控制,推动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低碳农业发展。以生猪、家禽、蔬菜、水果为重点,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过程的智能化监控,完善和新建以二维码标签、感知芯片等智能技术为重点的优势特色农产品溯源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分析体系。力争到2014年,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都市现代农业管理信息系统,全市农业生产规模化基地、高端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和10个十万亩粮经产业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全部建成智能化控制管理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和区(市)县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跨部门、多层级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农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大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统筹力度,落实市和区(市)县各职能部门的建设任务,整合资源、共建共享。
(二)落实扶持政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构建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调整设施农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逐步增加市财政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市农发投公司和成都商物投集团每年对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应给予投资。对确定为国家和省、市级的农业信息化示范性项目中的生产设施信息化建设部分,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二圈层20%、三圈层30%的一次性补助;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生产智能化控制管理中心,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二圈层50%、三圈层80%的一次性补助。
(三)开展试点示范。从2013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农业信息化示范区(市)县、示范乡镇和示范基地(项目)创建工作。每年确定2个区(市)县、10个乡镇和20个基地(项目)开展市级试点示范,采取“政府补助、项目带动、业主自筹”的方式,着力打造农业物联网技术运用的示范亮点,通过以点带面,加速推动全市农业信息化建设。
(四)注重人才培养。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面向农业市场主体和广大农民群众,大力开展农业信息化技能培训,着力培养掌握运用智能管理、物联网技术的现代新型农民。加强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从农业市场主体和农村经纪人、大学生村官中培养选拔农村信息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信息员队伍。
(五)强化部门协作。由农业主管部门牵头,发改、经信、环保、商务、科技、国土、交通、建设、水务、林业、旅游、食品安全、气象、电信、科研院所等涉农部门和单位参加,建立“部门协作、资源共享”的农业信息化建设协作机制,共同审定农业信息化示范项目,共同分担农业信息化建设资金,共同参与农业信息化项目考核验收。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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