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3〕4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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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办发〔2013〕49号





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现代渔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按照全国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市场为导向,以渔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保障城市安全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渔业、生态渔业、休闲渔业,健全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和经营机制,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提升渔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产品优质、渔民增收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17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2万吨,比2012年增长33%;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84亿元,比2012年增长100.8%;农民人均从渔业获得收入由2012年的916元增加到1840元,人均水产品消费量从2012年的14公斤增加到18公斤。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完整、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
三、产业布局
(一)养殖业。逐步形成龙门山冷水鱼产业带、龙泉山生态养殖观光产业带、平坝灌区名优水产养殖产业区的“两带一区”的产业布局。
(二)加工业。依托特色养殖基地就地就近发展特色水产加工,鼓励水产加工企业进入规划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三)水产流通。以龙泉驿区和双流县水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形成辐射全市的“双中心多辐射”的水产流通网络布局。
(四)休闲渔业。依托养殖业“两带一区”布局和当地产业规划,发展集养殖与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休闲渔业。
四、发展重点
(一)加速基础提升,大力发展水产健康养殖。鼓励开展标准化池塘建设与改造,实施规模化稻田养鱼,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效益。注重渔业环保设施建设,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大力推广养殖用水循环利用、微孔增氧、底部排污、水质在线监控等先进技术,全面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和效益。
(二)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渔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做强做精龙门山冷水鱼产业带。推广立体生态养殖技术,加大对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鼓励优势特色品种适度规模发展,建设一批冷水鱼、黄颡鱼、泥鳅、大闸蟹、大口鲶、观赏鱼等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
(三)加强水产种苗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高端种业。加强水产原种保护和良种培育,提高水产良种覆盖率。鼓励新建、改造种苗繁育设施,支持传统地方优良品种提纯复壮,提升种苗品质,建设一批优势种苗生产基地,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企业,打造地方品牌。
(四)加强规划引导,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渔业。将渔业发展与生态旅游带建设、全域灌溉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大力发展集特色生态养殖、游钓、餐饮、运动、渔家生活体验为一体的多种形式的休闲渔业,以优美水环境、优秀渔文化和优质餐饮休闲拓展渔业功能,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五)完善产业链条,积极发展加工流通产业。鼓励水产加工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拓展水产加工品出口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水产市场和水产品配送基地(中心)建设,健全现代水产物流体系。鼓励水产企业走渔工商、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之路。
(六)提升产业化水平,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鱼塘、水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流转,支持龙头企业创建渔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发展水产专业合作组织,提高渔民参与生产和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七)加强安全监管,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大力推进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源头安全。严格水产品市场准入,保障入市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完善检测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鼓励专合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检,探索水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八)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现代渔业集聚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以规划指导招商引资。抓好项目策划包装,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实行产业链招商。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瞄准行业龙头主动上门招商。加大成都水产整体宣传,扩大成都水产的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渔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现代渔业发展规划,落实保障措施,推动现代渔业健康发展。水务部门要牵头建立现代渔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现代渔业推进中的重要问题;要指导水产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自我管理和服务功能,强化行业自律,更好地发挥市水产行业协会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现代渔业发展中的作用。
(二)落实扶持政策。渔业发展用地可按照农业产业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进行管理。符合规划和相关条件的水产品加工项目,按照《成都市农产品加工业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补助的实施意见(试行)》享受相关补助政策。对建立符合条件的联合实验室的渔业龙头企业,市科技局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补助;对承担市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渔业龙头企业,市科技局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渔业龙头企业中的水产品加工企业享受工业企业在推进技术改造方面的扶持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渔业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水产品收购的贷款支持力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
(三)注重人才培养。水务部门要加强对水产行业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现代渔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快新型职业渔(农)民培训,推进渔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要加大水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培养和造就一批经营管理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优秀水产经营管理人才。人社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措施,以利渔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的引进。
(四)加强财政支持。市财政设立现代渔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代渔业加快发展。
1.支持开展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新建标准化池塘100亩水面以上,给予40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新建全流水鱼池2000平方米以上,给予4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按照标准化鱼塘的要求对鱼池进行改造,规模达到100亩以上,给予30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
2.支持发展规模化稻田养鱼,连片实施稻田养鱼100亩以上,按200元/亩补助,并从第二年开始连续三年给予100元/亩的基础设施维护费补助。
3.支持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设。新建苗种繁育车间200平方米以上,给予4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其余设施按标准化水产养殖场标准补助。
4.支持水产品加工业和休闲渔业发展。新建、扩建、改建水产品加工厂或生产线,投资规模(不含土地费用)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投资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在我市发展休闲观光渔业,投资规模(不含土地费用)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其投资总额的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支持企业(专合组织)提升现代化水平。渔业企业(专合组织)按照规模化、集约化、装备化、信息化、自动化要求,提高基础设施水平,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6.支持水产科研、技术推广、检疫检验体系建设、渔业人才培训、渔业增殖放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等公益性水产项目。
现代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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