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3〕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第二阶段总体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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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第二阶段总体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



成办发〔2013〕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建设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第二阶段总体方案(2013-2017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18日



成都市建设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
第二阶段总体方案(2013—2017年)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合作协议》,加快成都教育改革发展步伐,助推我市“五大兴市战略”,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按照“全域成都”理念,围绕城乡统筹、产教融合,深化、完善、创新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体制机制,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学习型城市、开放型区域中心和国际化城市,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服务。
二、总体目标
探索形成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具有成都特色的现代职教体系、服务区域的现代高等教育服务体系和吸纳全民的现代终身教育体系,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同期水平,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子女“学有良教”的需求,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三化”联动发展。
1.深入推进教育均衡化。以促进公平为标尺,完善教育均衡的县域推进、市域统筹机制。坚持以县为主,完善公共教育资源的标准配置、均衡配置机制,促进县域内教育高位均衡。加强市域统筹,深化教育资源的科学配置、优质共享机制,促进教育“圈层融合”,提升整体水平,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满覆盖。
2.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建立政府主导、校本实施、社会参与的素质教育运行机制。将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对区(市)县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改进教育、提升教育水平。建立以常态监测为主要手段的教育现代化长效推进机制。
3.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以扩大开放为路径,实施教育“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立足成都,放眼世界,坚持“政府主导、资源引进、项目支撑、圈层融合”,创新人文交流机制,搭建国际合作平台,学习借鉴国外教育经验,有效利用全球教育资源,促进成都教育内涵发展,着力培养学生全球视野,提升国际竞争能力,努力服务区域发展。
(二)完善“四大体系”建设。
1.构建和完善城乡一体、机会均等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适应城市化进程和社会需求及其结构变化,完善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的学位供给机制,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接受教育。完善倾斜农村的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和分配方式。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校际均衡、区域教育现代化、城乡教育一体化的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
2.构建和完善服务成都、国际水准的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产业成都,编制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保持同步并适当超前,优化城乡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推进课程改革。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增强行业指导能力与校企合作能力,建设和扶持中高端公共实训基地。探索同一层次普职学校之间课程互设、学分互认、学生互转机制。推进中高职在专业设置、课程教学、评价机制以及招生等方面的无缝衔接。
3.构建和完善资源整合、服务区域的区域高等教育服务体系。加强市属高校与区域产业对接的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专业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地方高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联合培养高层次技能型、应用型人才。鼓励区域内职业学校发挥办学优势和专业优势,大力发展地方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努力探索政校合作、校校合作机制,加强与区域内部属、省属高等院校的合作,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
4.构建和完善覆盖城乡、吸纳全民的区域终身教育体系。服务学习型城市建设,完善现代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成都开放大学,加强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和工作者队伍。加强课程和课堂建设,广泛开展各类社区教育和全民学习活动。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推进市民“学分银行”建设,建立完善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促进不同类型教育之间的衔接和沟通,搭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三)实施“十大计划”。
1.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计划。以深化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为核心,力争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对具有特殊禀赋和潜能的学生实施个性化培养,促进优化学生素质结构和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探索通过选拔具有创造性潜质的高中学生进入高校实验室参加课题研究,建立“双导师制”、专家开设选修课、指导高中研究性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探索高中与在蓉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模式和运行机制。
2.新市民大学生培养计划。整合和利用区域高等教育和社区教育资源,探索“个人为主、政府支持、学校减免、社会捐助、企业帮扶”相结合办法,鼓励和支持未接受高等教育的80、90后成都新市民,接受2年左右的专科或本科网络教育,圆新市民的读书梦、大学梦,促进自身成长和发展,整体提升区域内劳动者素质。
3.教师专业成长平台建设计划。建立教师专业标准,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完善教师考评体系,实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建立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完善各级骨干教师遴选制度和分级培训制度。完善应用网络研修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职务(职称)系列,探索在中小学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完善教师专业梯次成长体系及激励机制。教学成果奖励向基层教学实验成果倾斜。实施名师工作室及其成果推介制度,建设名师孵化地。
4.教育家办学计划。改革教育管理,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校长潜心办学。改革校长选拔制度,探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的人才引进机制。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制度,推进校长职级制。完善教育家培养制度,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系统开展高端培训、论坛等,积极搭建成长平台。加强对具有成都特色的教育家精神的发掘和研究。
5.未来学校建设计划。加强未来学校的研究与实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以信息技术为核心,开展教学理念、教学工具、教学方式和课程设计等综合改革实验,增强学生学习生活与未来工作的连续性、相关性和适切性。推进适应现代理念、数字校园、智能教室和团队教学等教育新模式需要的校舍、教室改造工作。以实验为引领,努力探索充分运用现代技术、适应未来需要的教育模式,促进更多学校将信息科技与课程、教学融合。
6.特色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依托在蓉高等院校,围绕成都特色产业和地方文化,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相对独立的职业院校。支持地方龙头企业、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特色学院办学,形成符合产业链人才需求、产教深度融合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发挥办学优势、专业优势和校企合作优势等,推动中高职深度衔接。
7.地方教育标准体系建设计划。遵循国际惯例,完善标准实施和检验制度,在国家、省、市已有的教育标准基础上,结合成都实际,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学科专业和课程体系实施标准、教师队伍建设标准、学校运行和管理标准、教育质量标准、教育发展监测标准等,形成具有国际视野、全国领先、成都特色的教育标准体系,为国家教育标准体系建立提供探索样本和先行先试的经验。
8.优质教育资源满覆盖计划。全面实施城乡中小学标准化提升工程。按照学校现代化要求和标准建设并配置学位。探索促进新建学校、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优质发展的新机制、新途径。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学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和引导民办教育特色发展、优质发展,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的教育需求。
9.教育改革协同创新计划。利用国家、区域智力资源,建立成都市教育咨询委员会,加强教育政策咨询,完善出台重大教育决策前充分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加强与国家教育研究机构、区域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建设国家教育改革的实践基地、研究基地和重大政策的孵化基地。鼓励区域高校、科研院所等向高中开放课程、实验室等教学资源,共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在成都转化。
10.教育对外开放计划。瞄准世界教育发展前沿,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经验和教育教学方法。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与境外学校建立姊妹学校,设立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引进国际先进课程、探索国际化课程改革,开发国际理解教育校本课程,开展双语教学实验。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教学制度和质量评价标准。实施“外教进校园”工程。建立区域国际化教师培训平台。
四、工作保障
全面落实教育“三个优先”战略。切实履行成都市教育体制改革暨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职责,加强统筹城乡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教育局要认真履行市教育体制改革暨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我市建设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地方教育规章和有关制度,健全与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相适应的政策保障体系,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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