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1〕8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1-201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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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1-2015)〉的通知》



成办发〔2011〕8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1—201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成都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规划(2011—2015)



一、编制依据
(一)2011年6月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四川省文化厅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责任书》。
(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西部)创建标准》。
(三)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09〕17号)。
(四)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城乡社会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11〕1号)。
(五)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城乡社会建设五大实施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成委办〔2011〕21号)。
(六)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宣发〔2011〕41号)。
二、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结合成都市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构建设施配套、网络健全、制度完善、保障有力、运行有效的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思想保障、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使群众分享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成果,在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中不断提升生活的幸福感。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各级政府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中的主导地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二)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坚持长远目标和近期重点相结合,重点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完善制度、创新机制。突出成都特点,以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使用、绩效评估为主线,围绕“四个落实”(落实基本阵地、落实基本人员、落实基本经费、落实基本服务),深化制度建设,创新具有示范意义的体制机制。
(四)城乡统筹、突出特色。紧密结合成都市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改革实践,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五)保证基本、惠及全民。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切实保障最广大城乡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四、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 2012年,形成具有成都特色并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构建起城乡一体化的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有效保障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2. 2015年,以“人人有一项文化爱好”为目标,实施“幸福成都·美好家园”文化成都行动,实现90%的城市居民、80%的农村居民有一项健康向上、经常参与的文化爱好,在全市形成“家庭人人有爱好,社区天天有活动,街道周周有集会,区县月月有赛事,城市季季有晚会,全市年年有节庆”的生动局面,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进程中,不断分享文化发展的新成果,在富裕和谐的品质生活中不断增强在成都生活的快乐感、幸福感和自豪感。
(二)示范目标。
1.以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使用、绩效评估为主线,围绕“四个落实”,形成具有成都特色并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
2.形成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等为支撑,常年按要求正常开放的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体系。文化馆、图书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其中50%以上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全面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平原地区乡镇配套2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众文化广场。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设施设备完善,并配套有户外文化活动场地。
3. 2011年底,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2012年底,全市所有一级馆(文化馆、图书馆)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形成2个以上服务品牌。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其中成都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80小时;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其中成都市文化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4.图书馆、文化馆具备流动服务功能,各区(市)县区域内实现公共图书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流转和“通借通还”。全市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达到0.5册以上,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8次以上,人均年新增图书0.04册以上,年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
5.已经达标全覆盖的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网络畅通,正常开放,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保障100%的基层群众可以使用文化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的资源服务。
6.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以上公益电影、每年看2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3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集体文体活动,人均参与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3小时。
五、工作路径
(一)实施公共文化设施提升行动。
1.建设市级重点公共文化设施。2012年,完成成都博物馆新馆建设。2013年,完成新声剧场、金沙旅游实景剧场、杂技剧场建设。将成都美术馆、成都图书馆新馆、成都音乐厅、成都大剧院、川剧艺术中心三期工程、成都市文化馆多功能剧场等市级重点公共文化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有序建设。
2.建设“2468”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现有“两馆一站一室”基础上,对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进行完善升级,全市逐步形成“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2”即每个村(社区)有1个活动室和室外活动场地、1支群众文化骨干队伍。“4”即每个乡镇(街道)有1个综合文化站、1个影剧厅、1个文化广场、1支特色文化队伍。“6”即各区(市)县有1个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多功能剧场、1个大型文化广场、1个民办艺术团。“8”即市级有1个大型综合博物馆、1个大剧院、1个综合性图书馆、1个少儿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美术馆、1个音乐厅、1批新的艺术领域拔尖人才。
(二)实施文化服务队伍建设行动。
1.建立公共文化专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聘用1名宣传文化辅导员,发展不少于3名社会文化志愿者。市级文化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70%,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人数不低于80%。
2.依托党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织文化局长、处长、馆长、站长和各类骨干培训。县级文化单位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3.重点帮扶一批民办艺术院团。成都市文化馆每年开办2期市民学校,每期开班不少于50个。各区(市)县成立群众文化协会,开办市民文化艺术学校,扶持1支艺术团队。每个乡镇(街道)组建1支以上由文化骨干组成的特色文化队伍。
(三)实施城市文化品牌打造行动。
1.打造文化广场之城。以“民俗闹春、音乐消夏、欢歌庆秋、劲舞暖冬”为主题,开展“成都文化四季风”广场文化活动。每年开展大型广场文化活动10次、中型广场文化活动100次、小型广场文化活动1000次,各类群众广场文化活动10000次,全市群众文化活动覆盖面达100%。
2.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城。持续举办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将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打造成为国际知名、可持续发展的非遗主题博览园,重点帮扶一批非遗传习所,进一步聚集非遗资源,丰富城市文化魅力。
3.打造博物馆之城。在进一步提升市级国有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完善县级国有博物馆,积极建设成都民办博物馆“一中心三聚落”(成都民办博物馆聚集中心、大邑县安仁中国博物馆小镇、龙泉驿区洛带民办博物馆聚落、都江堰市青城山民办博物馆村落)。
4.打造图书馆之城。建设成都图书馆新馆,积极推进成都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开展公共图书“通借通还”工程和村(社区)流转工程,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5.打造文化创意之城。以“成都东村”建设为龙头,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四)实施城乡文化成果共享行动。
1.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加大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建设,2012年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数字资源不少于30万亿字节(TB),全市服务点在线无故障运行率达90%以上,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
2.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重心下移。坚持“公益事业、公共服务、公共享有、共同受益”,到2012年底成都图书馆在全市社区、农村、农民工子弟校、残疾人学校、部队、机关、监狱等地设立分馆不少于70个;成都市文化馆在全市建设50个基层文化活动示范点,业务骨干每年每人下基层辅导培训不少于50天,每年组织开展辅导培训活动不少于500次。每年采购1000场以上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文艺演出送到基层、农村。
3.开展艺术走进家庭活动。组织实施“千件艺术品进千家”公益活动,大力扶持“艺术超市”、画廊等艺术交易场所,搭建让艺术走进千家万户的平台和机制,普及艺术知识,让艺术元素植入、融入居住和生活空间,提升群众艺术修养和文化生活品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成都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级部门联席工作机制,强化横向联系和协调,有效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资源和项目,促进共建共享,提升资源服务效益。
(二)落实规定,完善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法规和标准,在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城区改造中,统筹规划和建设相关文化设施,使公共文化设施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便捷。以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管理、使用、绩效考核为主线,以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09〕17号)为抓手,以“四个落实”为目标,强化政府主导地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成都特色并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
(三)创新模式,丰富供给。坚持政府主导,培育社会文化组织,面向市场,引入竞争,采取项目补贴、奖励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探索市场参与的公共文化供给和考评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产和供给,推进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
(四)强化责任,分级投入。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在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各级财政文化支出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坚持政府主导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公共财政优先保障属于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项目,切实保障村(社区)公共文化活动必须的常年经费。
(五)目标管理,科学考评。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不断完善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考核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以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标准进行绩效考评,促进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六)广泛宣传,扩大参与。积极开展经验交流、专题研讨、典型示范等活动,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增强公众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主动性,推动“人人有一项文化爱好”活动的深入广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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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