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2〕5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促进全域成都“三圈一体”融合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促进全域成都“三圈一体”融合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12〕5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发改委《关于促进全域成都“三圈一体”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9月28日
关于促进全域成都“ 三圈一体 ”
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市发改委
为加快构建一体化市域经济格局,推动全域成都“三圈一体”融合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总体战略,紧紧围绕“双核共兴、三产联动、城乡统筹、圈层融合”全域成都发展思路,加快推进“五大兴市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努力为促进全域成都“三圈一体”融合发展,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奠定融合发展基础。
1.明确圈层发展定位。第一圈层“转二优三”,逐步退出制造业,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优化中心城区业态,提升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第二圈层“强二兴三”,担当起先进制造业主要承载区的发展定位,积极培育与先进制造业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力争成为市域经济增量的主体贡献者。第三圈层“兴二优一”,主动吸收先发圈层溢出的生产要素,大力发展有比较优势的先进制造业,加快优化特色农业和旅游业,力争成为市域经济最有后劲的区域。2.适时启动新一轮体制调整。借鉴国内成功经验,对我市中心城区行政区划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研究,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加强研究和适时推进新一轮党委、政府部门优化整合调整,理顺体制机制工作。积极探索和研究区(市)县所辖街道、乡镇之间的行政区划调整完善工作。探索圈层之间区(市)县乡镇(街道)采取“托管”等方式成片联动建设发展。
3.探索建立圈层融合土地资源互补机制。调整优化工业用地布局,在全市工业用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将第一圈层工业用地逐步调整为现代服务业等其他经营性用地,并按“减增平衡”的原则合理增加第三圈层工业用地规模;第一圈层调减的工业用地由政府平台公司整理收储,经双评估后的收入之差,由市、区两级按比例分成,并将第一圈层工业用地调减的部分补偿费用于支持第三圈层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建设用地指标交易,支持第三圈层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加快第三圈层新农村建设步伐,解决第二、三圈层发展用地需求。集成用足现有土地政策,优化地铁沿线和“北改”工程土地利用布局,逐步在第一圈层推广普及“北改”土地政策;第二、三圈层要用活用足全市一般场镇改造土地政策,规范开展“转征与实施分离”试点,积极推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强化融合发展支撑。
4.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坚持产村相融、成片推进的理念,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促进新农村建设。鼓励发展农业职业经理人、专业生产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现代农庄、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产品粗、精、深加工和农产品物流,提高市场对接能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加快优质农产品基地和园区建设,开展大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连片规划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园区,达到一定规模可配置一定比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带领农民通过自主开发、联合经营、公开转让、参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将集体建设用地用于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规模。
5.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继续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品制造、机械、汽车、石化、食品、冶金、建材、轻工业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兴商业模式改造传统制造业,大力发展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和网络化营销,引领制造业向产业链两端延展、向价值链高端提升。着力引进一批带动作用大、核心竞争力强的高端重大项目和核心配套企业,积极发展上下游关联产业。
6.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与先进制造业相关联的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加快优势服务业向品牌化、高端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推动商务服务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建成一批成规模的总部楼宇集群,加快打造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和西部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智能服务龙头城市。加快调整服务业业态,以现代服务业产业功能区和重点集聚区为载体,着力引进现代服务业高端项目和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调整中心城区设立分公司、第三方支付分平台、网络交易分中心等服务业态,鼓励和支持区域总部、结算中心、现代服务业总部等发展。
7.推进圈层间产业互动发展。加快产业梯度转移,结合第一圈层优化提升产业需要和第三圈层产业定位,推进第一圈层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第三圈层梯度集聚、转移。加快产业延伸,加快第一、二圈层与第三圈层之间的市场对接、产业融合,支持第一、二圈层产业链向第三圈层延伸,支持工业向第三圈层转移。加快产业联动发展,第三圈层要主动加强与成都高新区、成都经开区和第二圈层工业集中发展区的联合与协作,促进产业关联度高的区(市)县按照产业链分工实现集群发展;建立市级重点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统筹重点旅游景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提供融合发展动力。
8.调整财政扶持政策。逐步增加市财政对区(市)县财政转移支付总量,完善教育、城市维护和新一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办法,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继续执行对第三圈层县(市)共享收入市级分享部分全额返还政策,对因功能区划限制开发丧失发展机会和耕地代保的区域,以及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9.健全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积极发行政府平台公司和企业的地方债、企业债和集合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发展创投等风险投资。多元化推进项目建设,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项目性质给予贴息补助;中央、省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治理专项资金,重点向第三圈层倾斜;发挥市级政策性工业投资和担保平台的作用,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园区建设的信贷扶持力度。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畅通融合发展通道。
10.加快交通通信建设。加快城乡公交建设,建成网络化的地铁运营和快速公交系统,构建起城乡一体、高效衔接、便捷畅通的市域交通体系。鼓励采用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开通中心城区到第三圈层县(市)的公交车,加快建立安全便捷、群众满意的全域公交。加快通信枢纽建设,大力实施“宽带成都”工程,加快云计算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信息高速公路,加快建成汇聚西部、辐射全国、融入世界的国际性区域通信枢纽。
(五)发挥园区品牌作用,创新融合发展模式。
11.做大做强园区品牌。全力推进天府新区建设,坚持产城一体发展,提升人口聚集和产业发展的承载能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利用好天府新区的建设机遇和品牌效应,进一步推动圈层融合。加快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建立通过匹配资源与市级产业投资平台公司共建园区投融资平台的机制,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投入,着力提升成都高新区、成都经开区和其他区(市)县工业集中发展区承载能力。
12.创新产业园区合作模式。以产业为纽带,探索园区共建股份合作模式,鼓励中心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经开区、双流县分别与第三圈层县(市)共建工业园区,第一、二圈层区(县)和市平台公司与第三圈层县(市)共同组建园区建设公司。充分发挥成都高新区、成都经开区两个国家级园区优势,探索共建战略合作园区的发展模式,采用园区行政代管、托管等方式,发展电子信息、汽车等优势产业大集群和配套基地建设。
(六)推进圈层合作共建,健全融合发展机制。
13.鼓励圈层、区(市)县之间结对发展。建立区(市)县各层级的结对发展机制,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圈层对圈层”等方式,引导一、二、三圈层结对合作,通过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共建战略合作园区等方式促进发展。积极支持和鼓励各区(市)县及成都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教育联盟关系,开展学校结对发展。推动市级医院、鼓励省级医院与第二、三圈层区(市)县医院建立医院结对帮扶机制,鼓励区(市)县县级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
14.建立健全人才岗位和绩效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缩小圈层之间人才享受的经济待遇差别,逐步统一全市各圈层地方津补贴标准,缩小圈层间收入差距,调动人才队伍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收入和经济同步增长机制,支持第二、三圈层建立地方津补贴标准与当地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年度正常增长机制,逐年缩小与一圈层的地方津补贴标准差距。按照国家推进车改的要求,加快我市车改步伐。调整目标奖励办法,加大目标完成的奖励力度。
(七)完善目标考评机制,强化融合发展导向。
15.强化目标管理。调整目标考核重点,第一圈层,重点考核服务业发展规模、速度、质量、效益和结构等重要指标;第二圈层,重点考核先进制造业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等重要指标;第三圈层,重点考核特色产业、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重要指标。实施目标考核申报,按照“全域成都”发展思路和“五大兴市战略”,各区(市)县政府根据自身发展基础和发展定位,申报各自年度考核评价指标和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应体现差异化,统筹兼顾效益、速度和总量,统筹兼顾长远和当前,统筹兼顾民生和经济发展。市上将结合各区(市)县政府申报指标和申报内容进行绩效考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领导为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圈层间融合发展的重大政策,及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程。健全促进圈层融合的责任体系,明确跨区域、跨圈层协调的责任主体,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各区(市)县政府成立相应推进机构,负责落实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围绕三大圈层“错位竞争、融合发展”原则,把制度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项制度创新取得实质性突破,确保圈层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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