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2〕3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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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12〕3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2012年纠风工作部署和市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出发点,以深化纠风专项治理为着力点,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为支撑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我市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六项治理。

1.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以天府新区建设和“北改”工程实施为重点,大力开展征地拆迁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相关政策,确保补偿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住房安置落实到位,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严格征地拆迁程序,坚持公开透明,落实群众知情权与参与权,规范征地拆迁实施主体和拆迁行为,确保依法拆迁、文明拆迁。着力解决超期过渡安置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确保不发生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纠风办)

2.深化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抓好2011年已开工项目的续建工作,做好2012年项目开工建设工作,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招投标、供地保障、项目推进、质量监督、资金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程序规范、工程优质高效。进一步规范配置流程,完善保障资格准入三级审核、二次公示制度,完善房屋分配社会监督、公开摇号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房退出机制,确保准入审查严密、分配公开透明、使用退出合法。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等行为。(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政府目督办、市纠风办)

3.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严格涉农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等方面乱收费行为。深化面向农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清查,严禁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以及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行为,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坚持公开透明。继续抓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问题专项清理,强化清理成果运用,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完善财政奖补办法。(牵头单位:市农委;协办单位:市委统筹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广新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纠风办)

4.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严格执行各项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捐资助学管理,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加强教辅材料征订和补课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学校、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继续执行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政策,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对违规招生、提前招生、超班额招生行为的监管。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违规收费。加强非学历培训机构的监管,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任务。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做到依法执教。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查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行为,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广新局、市纠风办)

5.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认真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严肃查处违规收费问题和商业贿赂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纠风办)

6.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各类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加大公路收费和执法监管力度,坚决取缔违法收费,督促限期整改违规收费并追缴所得。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严肃查处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委;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物流办、市纠风办)

(二)统筹兼顾,深化其他专项治理。

1.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巩固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加强对医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办单位: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医管局、市纠风办)

2.深化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查处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协办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目督办、市纠风办)

3.深化纠正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围绕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关键环节和项目完成情况,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暗访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督促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部门认真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强化全程监管。充分发挥项目所在地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及时处理涉及扶贫资金项目的信访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农委;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统筹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广新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成都传媒集团、成都兴城集团、市农发投公司、成都商物投集团、成都农商银行、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农行省分行营业部、市纠风办)

4.深化做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深化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督促商业银行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积极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的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深化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督促电信企业严格规范电信资费行为,促进电信资费水平计费收费合理规范,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深化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规范考录和招聘制度,确保阳光透明、公正公平;深化巩固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成果,坚决纠正违规举办活动行为,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深化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深化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救灾资金及各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坚决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三)加大力度,推动政风行风建设。

1.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结合全市开展的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规范,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解决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深化民主评议工作。市纠风办要组织开展对重点部门、行业政风行风笫三方社会评议,市级部门和行业要广泛开展政风行风自主民主评议活动。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查找本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切实推动本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各区(市)县纠风办要组织开展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推动基层政风行风建设向乡镇、街道延伸。

3.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政风行风热线要围绕成都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定位,紧跟市委“五大兴市战略”实施,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为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服好务。健全热线工作考核制度,加大督查力度,认真解决民生诉求。进一步提高“一把手”上线率,提高上线质量。认真组织开展“热线工作提升年”活动,加强对区﹙市﹚县热线工作的指导,提高基层热线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电台一条线接听,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互动跟进的立体化传播机制,开展热线下基层、进社区活动,提升热线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纠风专项治理联席会议的作用。要抓好工作任务的层层分解,做到任务清、责任明。牵头部门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工作考核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考核措施,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

(二)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重心放在基层站所、营业网站等基层单位,务求取得实效。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要认真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和评议工作,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纠风工作的机制,将纠风工作寓于群众监督之中,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检验工作成效。要积极探索建立“制度+科技”的防治不正之风的手段和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大查处力度,力求问题解决。要积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重点案件和疑难问题的查处解决力度,对群众投诉举报要依法查处、按时办结、及时反馈,对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或曝光。对敷衍塞责、不抓不管,放任问题发生,致使不正之风滋生蔓延、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切实做到问题不弄清楚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

(四)健全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针对重点领域的乱收费问题,实行收费项目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建立深化治理的长效机制。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住不正之风发生的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力度,从制度上解决问题,防止问题纠而复生。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典型案件剖析,督促和协助部门、行业查找制度机制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监管风险防控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统筹协调、长效规范、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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