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2〕2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市蜀绣产业发展促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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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市蜀绣产业发展促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的意见》



成办发〔2012〕2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成都市发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推动传统优势手工业振兴发展大纲(2011—2015)》和《成都市蜀绣产业振兴规划纲要(2011—2015)》提出的产业发展和就业目标,为加快我市蜀绣产业发展,促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成蜀绣产业核心发展区和覆盖全域的生产网络,全市蜀绣产业及其关联产业均实现产值15亿元,带动就业人数8万人,培育具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5家。

二、扶持政策

(一)推进蜀绣产业核心发展区建设。

1.确定郫县安靖镇为全市蜀绣产业核心发展区,郫县政府负责根据蜀绣产业核心发展区需要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2.统筹协调蜀绣产业核心发展区建设必要的用地指标,并在项目报建、市政配套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支持蜀绣产业企业发展。

1.鼓励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在市科技计划中给予每个立项项目10—2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组建研发机构,进行蜀绣基础工艺改良革新及新产品的创意研发,对获批建设的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给予100万元资助;鼓励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对组建的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给予20万元支持;鼓励开展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支持龙头企业专利申请和参与标准制定与实施。

2.鼓励企业拓宽市场渠道。对企业在国际、国内重要城市的主要商业口岸新设专营、专卖蜀绣经营场所,经营期满1年,经认定,按经营场地面积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的补贴10万元;1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0平方米递增1万元,最多不超过30万元。在此基础上,给予连续3年的物业租赁补贴,第一年、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补贴30%、20%和10%。

支持企业参加由市政府主办、承办或委托市商务部门组织的各类重要展会活动,对展位费和参展人员给予适当补贴。出国参展展位费全额支持,参展人员费用给予60%支持。上述活动中对每个企业的支持人数不超过2人。

3.鼓励蜀绣企业上市。拟上市后备企业完成上市辅导并验收合格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再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上市成功后,再按照融资额投入成都的1%给予补贴。对单户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拓宽蜀绣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现有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政策,引导驻蓉银行探索“1+N”形式的企业与就业人员小额信贷捆绑模式(“1”指企业,“N”指接受企业生产订单的居家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引导政策性担保公司对“1+N”模式提供担保。

5.促进蜀绣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在成都市生产网络内年度订单额首次突破500万元的,给予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年度订单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给予企业8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年度订单额首次突破1500万元的,给予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年度订单额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给予企业15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按各区(市)县政府财政优惠政策,给予蜀绣企业相应扶持。

6.鼓励蜀绣企业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的企业按照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并优先享受在市政资源上宣传等相关配套支持。

7.鼓励蜀绣企业带动就业创业。对吸纳成都市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外,还可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加快蜀绣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

1.将蜀绣的传承发展作为打造“非遗之都”的重要内容,在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全国文化遗产日等重大活动期间进行展览展示。充分发挥郫县安靖镇“蜀绣之乡”文化传统优势,定期举办“蜀绣文化艺术节”。

2.在旅游窗口新设的蜀绣专卖示范点且经营期满1年,经认定后,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新开发具有蜀绣特色的旅游产品给予贴息扶持,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3.对积极参与蜀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的单位和申请获准使用蜀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生产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将具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蜀绣产品列入政府采购范围。

(四)加强蜀绣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蜀绣技能鉴定等级制度。将高、中、初级蜀绣技能培训纳入成都市专项培训就业行动计划。对定点培训机构和蜀绣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蜀绣技能培训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培训及鉴定补贴,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鉴定费。每两年举办一次市级蜀绣技能大赛,积极为蜀绣优秀专业人才搭建展示技能和才华的舞台。

2.将符合条件的从事蜀绣居家就业人员纳入灵活就业范围,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3.拓宽蜀绣人才培养渠道。在有条件的职业学校(院)设立民间传统工艺专业(蜀绣),聘请专业技能人才,开展学历教育。市妇联和蜀绣行业协会要加强指导,选派蜀绣师傅(大师及传承人)到校任教,并按照每年每人3万元标准给予补贴。对就读蜀绣相关专业的学生免除学费,并按照每名毕业生1000元标准对学校给予补贴。

4.加大高端人才培养力度。制定我市蜀绣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每两年开展一次市级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定工作。对获得省、市蜀绣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个人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按照国家高技能人才建设需求,建立蜀绣大师工作室,除国家给予的扶持资金外,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五)建设蜀绣生产网络。促进蜀绣生产网络加快建设,对区域性生产基地、社区(村组)生产车间,经认定后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能手带动型家庭绣坊吸纳就业人数达到20人、30人、5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成都市居家灵活就业联席会议负责组织指导我市蜀绣产业发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蜀绣产业发展现状,组织相关部门,适时编制、调整蜀绣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并分解年度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协调配置资源,督促落实工作计划;协调解决蜀绣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蜀绣发展先进模式和经验;进一步推动蜀绣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市财政局按照成都市居家灵活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将相关经费纳入预算,并按进度安排拨付蜀绣生产网络建设、蜀绣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资金。

(三)市级相关部门要将蜀绣产业发展的项目资金纳入相关的专项资金预算。

(四)蜀绣产业核心发展区工作推进由郫县政府牵头负责,市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五)蜀绣产业规划涉及的核心示范区和基地所在的区(县)级财政,应比照省、市资金支持情况按不低于1∶1的比例对等投入。

本意见由成都市居家灵活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成都市居家灵活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制定。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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