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2〕3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12〕3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成都市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
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圆满完成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任务,成功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城市,按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旅办发〔2012〕11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把旅游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总体目标,抓住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按照“完善制度、强化支撑、突出重点、形成亮点、纵向协调、横向联合”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旅游标准化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大旅游标准的实施力度,扩大旅游标准覆盖领域,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产品质量,转变旅游产业发展方式,提升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加大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扩大实施范围和影响力,规范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培养一批运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优质、具有高水平企业标准的旅游示范企业,引导旅游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创新旅游标准实施方式和评价机制,探索发挥旅游行业协会在标准实施及评价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符合我市旅游业发展特点的旅游标准化体系,提升旅游产业要素品质,增强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我市旅游整体发展水平。
到2013年,在全市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多元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市级旅游标准化体系,培育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市)县10个、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60家;逐步构建全市旅游标准体系,编制全市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新增区域性地方标准6项、企业标准50项;逐步培养一支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试点期间开展培训10000人次;逐步形成完善的标准化旅游产品体系,提升或创建国家3A以上旅游景区5家、四川省旅游强县3个、星级饭店10家、绿色饭店10家、等级旅行社30家、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5家、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30家。
三、试点内容及工作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2年3月至6月)。拟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全市试点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依据本方案,认真抓好宣传贯彻推广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2年7月至11月)。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逐项抓好落实,做到阶段性工作与整体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分工协作,增强创建实效。
1.建立健全旅游标准化体系。
(1)全面贯彻实施旅游标准。组织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汽车公司等涉旅行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区域性地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2)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服务标准。加强政府引导,加快制定符合我市旅游产业发展趋势和特点的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标准及旅游企业安全管理标准等一系列标准。
(3)建立完善旅游标准体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旅游标准体系框架,编制完善旅游标准体系表,将实施已有标准和制定地方标准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明确各单位职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2.开展旅游标准化宣传培训。
(1)切实做好宣传推广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举办培训班、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尤其是旅游行业广泛宣传旅游标准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和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
(2)深入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分期分批举办各类旅游标准化培训班,针对旅游部门、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标准化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实行标准化试点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指导旅游企业在企业内部开展标准化培训和学习,确保员工培训率达80%以上。
3.推广实施旅游标准。以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城市为契机,带动旅游服务标准推广实施,增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同时,在全市旅游企业中选择部分企业作为我市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增加试点数量,引导企业建立切实可行的标准体系,全面提高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的建设水平。
4.开展旅游标准化实施评价。制定旅游标准化实施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标准实施及评价中的积极作用,采取企业自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全市旅游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每季度公布一次考核结果,对执行标准不到位的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5.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1)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我市旅游发展实际,制订旅游标准化中长期规划。
(2)定期对标准化试点和标准化体系制定、实施工作进行集体研究,不断总结经验,促进标准的推广应用。
(3)切实做好标准修订完善工作,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真正实现标准体系对旅游业发展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4)在全行业中积极构建管理、质监、标准、经营、自律、考评“六位一体”的标准化旅游经营体系,全面推进旅游业规范标准、规范管理、规范经营、规范服务,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抓品质、企业管理重品质、质量监督保品质、标准体系促品质、游客消费选品质的良好局面。
6.创建行业品牌单位。
(1)加强制度建设、诚信建设、文化建设、技能培训,培育产品品牌、企业品牌、行业品牌,通过品牌建设提升我市旅游业的质量和水平。
(2)对具有地方特色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扶持,创建一批实施标准化管理、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旅游企业,使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真正起到“催生一个名牌,带动一方产业”的作用。
(三)中期评估阶段(2012年12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考核标准,积极查漏补缺,迎接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组织的旅游标准化专家组对我市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进行中期评估。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3年1月至8月)。按照国家旅游局在中期评估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对照《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评估表》,进一步做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
(五)自查完善阶段(2013年9月至10月)。对照《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评估表》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向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提出评估验收申请。
(六)迎检阶段(2013年11月至12月)。制定迎检方案,做好迎接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组织的旅游标准化专家组对我市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的评估验收。
(七)总结推广阶段(2014年1月至3月)。经国家旅游局评估验收后,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时总结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取得的成果,推广成功经验,对在试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四、组织机构和任务分工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全市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成都市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全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作,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任务分工。
1.市旅游局负责全市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市试点工作及旅游标准的宣传;及时向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汇报试点工作情况,做好与各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沟通工作;开展全市旅游标准普查;编制《成都市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成都市旅游标准化体系表》,以及系列基础标准、工作标准、要素系统标准和支持系统标准等各类旅游标准;研究制定《成都市旅游标准工作管理办法》、《成都市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价体系》及相关支持政策;制定《成都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标准》、《成都国际旅游城市服务规范》、《成都市星级饭店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旅行社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A级景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星级乡村酒店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国内旅游服务规范》、《成都市社会旅馆服务规范》、《成都市导游管理服务规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专项督查督办工作。
2.市质监局负责配合做好旅游行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审查并发布《成都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标准》、《成都国际旅游城市服务规范》、《成都市星级饭店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旅行社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A级景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星级乡村酒店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成都市国内旅游服务规范》、《成都市社会旅馆服务规范》、《成都市导游管理服务规范》等9项地方标准。
3.市发改委负责按照国发〔2009〕41号文要求,牵头研究制定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扶持政策。
4.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标准化试点工作专项经费;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扶持政策。
5.市交委负责指导旅游汽车公司实施《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划分》和《旅游客车设施与服务规范》,评定出4家以上符合标准的旅游汽车公司;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扶持政策。
6.市文化局负责指导旅游娱乐场所实施《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评定出3家以上符合标准的旅游娱乐场所;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扶持政策。
7.市商务局负责指导旅游餐馆、购物场所实施《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和《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评定出30家以上旅游餐馆和6家以上旅游购物场所示范店(推荐店);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扶持政策。
8.市卫生局负责指导全市重点餐饮企业、宾馆饭店做好食品卫生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9.市工商局负责指导旅游行业名优品牌创建工作;配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经营环境;制定旅游标准化工作扶持政策。
10.市统计局负责指导旅游行业做好统计工作,统一旅游统计口径,完善旅游统计方法。
11.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协助发布《成都市旅游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附件
成都市推进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葛红林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白 刚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忠林 副市长
成 员:付 毅 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统筹委、市发改委主任
颜 安 市委副秘书长
邓工力 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国欣 市旅游局局长
张俊国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 捷 市财政局局长
胡庆汉 市交委主任
郭启舟 市商务局局长
朱树喜 市文化局局长
杨小广 市卫生局局长
杨洪举 市工商局局长
孙建成 市质监局局长
蔡亦如 市统计局局长
薛志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先龙 市建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旅游局局长白国欣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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