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0〕46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10〕4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我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提升“政风行风热线”,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 进一步改进和提升热线工作,做到听民声、集民智、解民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全市政风行风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上线频率,积极改进热线考核办法,将“一把手”上线作为加分考核指标之一。二是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群众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限时解决。三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事项,确定热线话题,增强热线针对性和时效性。四是积极创新和改进节目形式,探索和推进热线“四个联动”,即“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媒体联动”、“户内户外联动”。
2. 以热线为平台,以窗口单位、基层站所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推进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及时归纳梳理并坚决纠正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和不足,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二)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 督促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各项政策的落实,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实施中不尊重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真正让农民得实惠,确保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顺利实施。
2. 继续抓好灾后重建资金和抗震救灾物资的监管,会同财政、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各区(市)县灾后重建项目资金、补助资金、捐赠资金等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规范整改。严查快办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救灾款物以及失职渎职等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为灾后重建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安全和灾后重建阳光廉洁、优质高效。继续开展扩内需促增长加快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灾后重建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推进灾后重建各项任务完成。
3. 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清理的监督检查,促进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开展全市和区(市)县财政支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及检查,严肃查处并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套取、贪污等行为。开展 “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加强涉农收费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4. 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继续清理各种涉企收费,进一步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制定公布涉企收费目录,严肃查处并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建立健全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5. 以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为重点,坚决纠正活动过多过滥、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论坛;政府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对企业或社会上举办的庆典、论坛,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要按程序报批。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布项目开展活动,纠正违规项目。
(三)继续深化“六项治理”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1. 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和教辅材料管理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畅通教育投诉举报渠道,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2. 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规范医疗设备阳光采购和农村两网配送工作;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3. 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食品药品安全防控体系,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开展药品虚假广告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4. 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规范公路执法行为。加强车辆违规超限超载问题源头治理,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积极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5. 继续深化治理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中的不正之风。积极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乱收费、乱摊派、垄断服务、强制收费以及参与造假、贿赂等违规违法行为。
6. 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以规范基础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注重预防为重点,建立健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坚决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纠风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明确各项纠风工作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分解落实纠风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职到位,积极发挥牵头主导作用,纠风工作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协办工作任务,做到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各级纠风工作部门要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督促各部门落实责任,加强对纠风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查暗访结合起来。要创新监督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要注意发挥专门监督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及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敢于较真逗硬,及时纠正处理,典型事件要进行曝光。
(三)加大纠风办案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投诉举报。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完善机制,充分发挥教育、震慑、刹风的作用,推动纠风专项治理。
(四)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要针对纠风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源头治理的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逐步实现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向建立健全预防机制转变,从集中治理向制度规范转变,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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