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0〕5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服办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关行政效能改善发展软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服办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关行政效能改善发展软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10〕5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规服办《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关行政效能改善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七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关行政效能
改善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意见
市规服办
为全面深化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履职能力和办事效率,创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就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关行政效能,改善发展软环境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机关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
(一)规范行政审批。逐项逐环节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对每一项办事环节明确办事时限和责任人,并纳入电子监察;全面梳理、评估和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分段式并联审批流程,重点开展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节的“三统一”改革,即统一现场验收、统一提出整改意见、统一进行复查,对每个项目的检查及整改次数不超过两次;加强对各区(市)县推进并联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推进集中年检。将所有年检事项集中时间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大力推行“一网、一表、一门、一次”24小时申报的网上年检;进一步简化企业年检程序,切实方便企业办事。(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加强服务质量督查。组织规服监督员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市级部门、各政务服务分中心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及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的进行严格问责。(责任单位:市规服办)
(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市及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社保、就业、社区警务、法律援助、计划生育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一窗式”综合服务;加大市政务大厅日常管理和巡查力度,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政务服务礼仪和业务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推进行政权力精简及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督促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2010年年初确定的年内减少5%行政权力事项的目标;完善市及区(市)县网上政务大厅功能,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大厅整体运行水平。(责任单位:市规服办)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快推进细化、量化行政处罚幅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行政处罚电子化试点等工作,促进公正执法。(责任单位:市规服办、市政府法制办)
(七)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全面清理党群机关、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提供的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全面再造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推进集中办公,切实为市民提供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责任单位:市规服办)
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和标准建设为保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调查,有针对性地公开公众关心的、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强化重大政策和重要信息的宣传解读,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二)增强公开服务主动性。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窗口单位,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标准化建设;加快基层公开服务平台试点建设,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和在线办事“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办理企业通过“网上直通车”提交的咨询、约请、投诉等事项,有效服务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三)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和考核,拓宽群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渠道,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将社会评议、网上调查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四)提高行政决策透明度。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依法行政公报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和反馈,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出台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法制办)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和公示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实行开门评议;健全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制度和调查处理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二)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等部门组成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与的工作联系机制,通过受理投诉、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作为行为的投诉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三)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机制,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四、进一步改善交通服务
(一)优化公交服务。进一步增加公交运力,完善智能公交调度系统,促进公交服务一体化,加快推进公交场站、公交专用道建设和公交线网优化工作。(责任单位:市交委)
(二)科学实施交通组织。实施分片区及进出城通道的单向交通组织,强化早、晚高峰时段的指挥疏导,提供多渠道的交通引导服务;加快建设过街人行天桥,加强对各类交通设施的日常维护,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推行交通事故快赔制度,提高事故现场自撤率,保持道路通畅;强化对车辆乱停乱放、酒后驾驶等严重影响道路畅通、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监管力度;加大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的整治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
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
(一)协调和督促驻蓉银行改进服务水平。加强对银行网点服务质量的协调和督查,对办事效率低、工作作风拖沓的进行行风整顿;进一步协调各驻蓉银行在人口密集、人流量大的街道和社区增设营业网点,特别是在社区设置ATM机,满足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适时开展网络银行信贷业务,支持各驻蓉银行全面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第三方服务平台合作,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网上评级、网上授信、网上贷款和网上支付业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纠风办、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二)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力争在2010年年内有2-3个区(市)县获“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市、区)”第二批授牌。(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三)创新融资服务方式。积极拓展风险投资、创业板上市、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方式;在新都区、温江区、崇州市、双流县、新津县开展民营企业(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试点,鼓励各驻蓉银行设立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服务机构;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力争在各区(市)县至少成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六、进一步改善教育、医疗服务
(一)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指导教育医疗系统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梳理民主评议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教育、医疗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医管局、市纠风办)
(二)提升城乡教育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学资源城乡交流互动共享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健全特殊群体的帮困助学体系;进一步改进流动人口子女在我市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实行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案件监督查处力度,大力规范办学、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物价局)
(四)加强城乡医疗资源规划配置。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三级网络体系建设,实现每个郊区(市)县建设一所标准化综合医院(二级甲等标准)的目标;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医疗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逐步将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15分钟健康服务圈。(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五)加强对市管公立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指导市管公立医院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就诊时间,提高运行效率,通过实施导医制、“第二梯队制”、分诊制和专家助理制、晚间门诊、无节假日门诊等措施,积极为病人提供各种“前医疗服务”和“后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医管局)
七、进一步改善税务服务
(一)推进“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全面实行办税事项“窗口接件、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实现全方位服务、高绩效办结,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反复找”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完善和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功能。完善网上申报、缴税等网上办税服务功能,力争实现网上开具发票、税收缴款凭证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网上报税平台。(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加强国税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快制定《成都国税征管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和《成都国税纳税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体系》,统一规范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税收减免、税收管理等涉税事项。(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四)办好市地税纳税人学校。免费为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法规培训辅导,深入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有针对性地开设新政策解读、税收优惠政策辅导、所得税汇算清缴讲解、新办企业税收知识等课程。(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八、进一步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由市城管局、市林业园林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牵头负责,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负责,进一步改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由电信成都分公司、移动成都分公司等牵头负责,进一步改善网络通信服务;由市监察局牵头,建立健全服务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将各相关部门、单位的改进意见及其落实情况反馈给市民。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督查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及改善发展软环境工作,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目标明确、精心组织、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市规服办作为提升我市机关行政效能及改善发展软环境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目标管理,积极做好协调、督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各牵头部门、单位应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规服办。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提升我市机关行政效能、改善发展软环境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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