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0〕3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特殊情况下紧急就业援助工作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特殊情况下紧急就业援助工作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10〕3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特殊情况下紧急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做好特殊情况下紧急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
市劳动保障局
为提高保障城乡劳动者就业安全和处置影响就业稳定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市特殊情况下紧急就业援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指的特殊情况,是指因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灾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以至于社会就业群体大量下岗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出现大幅上升,或出现成规模群体性失业的情况。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级政府是处理影响就业稳定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承担领导、组织、指导、监督等责任。坚持市政府统一指挥,各区(市)县政府及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的紧急就业援助工作。
(二)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严格依法制定、修订紧急就业援助应急预案,依法处置影响就业稳定的突发事件,使紧急就业援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紧急就业援助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我市在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就业援助工作分为准备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理、善后处置四个环节。
(一)准备预防。
1.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各区(市)县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促就办)负责对本区域内可能造成社会就业群体大量下岗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大幅上升,出现成规模群体性失业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排查,并分析当前就业形势和特点,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迅速展开调查研究。
2.建立重大事件和突发风险专报制度。各区(市)县促就办依托当地劳动保障四维公共服务体系,实时监测重点就业群体的失业状况和人力资源市场的供需状况。分析研究监测信息,预测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对重大事件或突发风险要立即向市促就办报告。市促就办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梳理、分析、汇总形成报告报市政府。
3.建立紧急就业援助岗位储备库。各区(市)县促就办要重点掌握本区域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岗位需求和公益性岗位空缺情况,定点联系3-5家用人单位作为紧急就业援助岗位储备基地。市促就办要通过与市外劳动保障部门的协作,建立市外紧急就业援助岗位储备。
(二)监测预警。
1.动态更新失业预警指标体系。各区(市)县促就办要对本区域内的人力资源状况、城乡劳动者失业状况、城乡劳动者工资状况等失业预警指标的数据进行动态更新,确保监测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2.建立健全“962110”预警机制。将“962110”作为我市紧急就业援助专线电话,畅通信息通道。市促就办要定期对电话信息进行分类、梳理,有效收集和分析信息,将影响就业形势的潜在危机或影响就业稳定的特殊情况及时向事发地区(市)县促就办反馈。
(三)应急处理。
1.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各区(市)县促就办对本区域内出现的影响就业稳定的特殊情况,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及处置方案报市促就办。市促就办应根据实际需要,立即启动各项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责成事发地区(市)县促就办立即开展紧急就业援助工作。对于跨区(市)县和全市范围的紧急情况,市促就办要立即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同步启动紧急就业援助工作,并向市政府报告。
2.开展紧急就业援助工作。事发地区(市)县促就办要立即开展就业援助登记,掌握城乡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就业困难群体的情况和失业人员的就业意愿等。通过开展就业政策咨询、转岗培训、转移培训、创业知识辅导及创业项目对接、对口就业援助、异地就业推荐、扶持生产自救、就业回访调查等就业援助活动,帮助城乡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3.稳定就业岗位。事发地区(市)县促就办要多渠道向全社会征集就业岗位;通过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以及提供小额贷款等方式,强力落实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强化创业扶持,帮助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
(四)善后处置。
1.总结经验教训。市和区(市)县促就办要认真分析突发事件对就业的影响程度和处理方案的实效性,对特殊时期采取的阶段性、临时性的政策措施进行分析总结,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2.跟踪就业状况。各区(市)县促就办要继续关注事发地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关注社会群体对该事件及其处理结果的看法,发现群体性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市促就办。
3.做好信息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要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包括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市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就业援助工作。市促就办作为全市紧急就业援助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可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影响就业稳定突发事件的处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各区(市)县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区域内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就业援助工作。
(二)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好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金,确保紧急就业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部门联动。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紧急就业援助工作,提高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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