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0〕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成办发〔2010〕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市政府法制办。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成都市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精神,深化我市法治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0〕4号)和《成都市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09—2013)》,现就2010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
(一)扎实推进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提升创建工作水平。青羊区、成华区、郫县、新津县4个示范区县,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和促进全市创建活动的整体推进。其他区(市)县要结合实际,启动创建法治政府活动。
(二)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依法行政。梳理乡镇(街道)职能,厘清职责权限,细化、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乡镇(街道)依法行政。
(三)推行依法行政公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情况、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力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准确把握合法与合理的关系,进一步清理并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积极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深入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开展行政审批项目评估工作,选择我市设定的1-2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按照程序调整审批项目。
(二)继续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在公布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行政权力项目,建立行政权力动态管理机制,并加快推进各区(市)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建立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制定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市级部门开展试点,采取指导服务、行政告诫、行政约见、轻微违规警示、案件信息披露、重大案件回访等非强制性行政措施,预防违法行为,消除轻微违法状态,实现行政管理目的。
(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深入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和准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五)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突发事件监测和信息收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二)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完善重大决策评估机制,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成都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成都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促进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加强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要求,继续加强改善民生、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立法,为各项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二)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进一步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式方法,完善政府立法工作程序。积极开展立法课题研究,增强政府立法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完善立法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制度、立法听证制度。选择1-2件政府规章进行听证。
(三)完善政府立法后评估制度。继续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布施行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要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选择2件政府规章进行评估。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规范性文件网上查询系统,构建规范性文件查询、监督和有效期预警体系。
(五)继续开展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英译工作。继续组织有关科研机构将政府规章及重要规范性文件翻译成英文参考文本,提高翻译质量,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
五、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一)开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制定《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确定3-5个市级执法部门为示范单位,推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各区(市)县要确定3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示范活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综合指导,定期开展总结交流,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经验。
(二)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专门规章,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明确从轻、从重、加重的行政处罚情形,并予以公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三)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领域,在有条件的区(市)县逐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共性问题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四)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等各项制度,量化标准和考评办法。在2010年内,市和区(市)县分别组织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组织1次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率不低于本部门上年度案卷总数的20%。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六、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一)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严格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凡是符合受理范围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都要依法受理和办理。
(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改进行政复议受理方式,完善网上受理行政复议制度,进一步拓宽和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加大行政复议人员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复议能力水平。
(三)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标准化办案制度,制定《成都市行政复议工作纪律规定》,规范行政复议行为。
(四)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继续加强复议机构与法院行政审判机构联系,完善与行政诉讼协调对接机制,继续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高度重视司法监督,严格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七、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健全矛盾防范和化解机制
(一)推进基层自治。扩大基层自治范围,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创新基层自我服务体系和矛盾自我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规范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关系,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清理规范中介组织,建立健全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机制。
(三)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按照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调解规章制度,完善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和纠纷。加强行政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提高行政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依法做好信访工作。
八、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一)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区(市)县政府年终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本地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市政府各部门要向市政府报告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按照《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试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指标细则(试行)》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
(三)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将法制机构建设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完善机构设置、充实人员配备,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好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四)加强法制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健全市和区(市)县政府、市级部门法制机构定期联系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的成功经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顺利开展。
(五)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宣传。继续抓好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为重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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