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9〕5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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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9〕5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发改委关于《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市发改委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实现“新三最”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对于指导未来五年全市转变发展方式,深入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加快实现城乡全面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为切实做好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域成都”和“六个一体化”理念,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围绕成都试验区和“两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设任务,全面分析“十二五”期间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深入研究各种因素的变化和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广泛缜密地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目标体系、发展重点和重大举措,使“十二五”规划成为指导我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主要任务

(一)前期重大问题研究。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全局性、战略性和可行性,要对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进行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要全面分析和研究“十二五”时期我市面临的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和应对措施;要坚持“全域成都”理念,深入研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全市生产力布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的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影响。

市发改委要重点对发展环境、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经济、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开放、社会保障、居民就业、试验区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提出我市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议方案,形成“十二五”发展研究成果汇编,为科学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并报市发改委备案。

(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主要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基本框架、具体措施和重点政策。

《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

(三)专项规划的编制。专项规划是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重点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主要有产业发展规划、卫生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节能减排规划、交通发展规划、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要体现本领域的特点,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保障措施可行;要突出做好产业和重大项目布局,体现从项目管理到规划管理、从微观管理到宏观管理的转变。

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政府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

(四)行业规划的编制。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在配合相关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做好《纲要》、专项规划编制的同时,可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编制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特点的发展规划。

(五)区(市)县规划纲要的编制。区(市)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市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区(市)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应尽可能与《纲要》编制同步,要依据区域优势,特色鲜明,重点突出,操作性强,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各区(市)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区(市)县发改部门要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市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

三、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主要任务: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开展专项规划、行业规划的前期准备和初步编制工作,在2010年一季度末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并上报市政府。

(二)第二阶段(2010年4月至2010年8月)。主要任务:做好有关规划编制的调研工作,起草《纲要》基本框架,形成成都市“十二五”规划建议,起草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市)县规划纲要草案,重点做好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规划衔接和论证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主要任务:起草《纲要》草案,并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形成专项规划、行业规划草案,完成区(市)县规划纲要的编制。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研究,突出重点。要深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关系长远发展的带有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重大问题,形成发展思路,在此基础上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各级各类规划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突出有限目标及重点任务、领域、区域和项目,从实际出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力戒规划内容面面俱到、表现形式单一雷同、缺乏针对性的弊病,努力使规划在解决实际问题、为人民办实事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公众了解和参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提高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尤其是要充分利用网络等载体,将规划编制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认真听取公众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建立健全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机制,进一步健全规划咨询制度。

(三)规范程序,依法编制规划。对“十二五”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前期工作、起草、衔接、论证、批准、公布、评估和修订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有关要求,避免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随意性。《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由编制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区(市)县规划纲要由区(市)县政府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报市发改委备案。

(四)抓好衔接,增强可操作性。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中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互相协调的原则,做好各级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衔接的重点主要是发展目标、政策措施与手段、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要切实做好重大项目的筛选和指标论证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预期性、导向性规划指标的设置要符合规划本身的功能定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意义重大、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并设专人负责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系。

(二)明确工作责任。市发改委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提出“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纲要》文本,牵头协调区(市)县规划,编辑出版“十二五”规划成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做好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的编制;各区(市)县政府负责做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全市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抓好咨询论证。依托市科技顾问团,组建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十二五”规划咨询委员会,负责对《纲要》基本思路、草案及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出具论证报告。

(四)落实规划经费。对“十二五”规划编制经费,各级财政部门应按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附件: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

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葛红林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孙 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赵小维 市委常委、副市长

傅勇林 副市长

白 刚 副市长

刘 仆 副市长

王忠林 副市长

谢瑞武 副市长

刘家强 副市长

成 员: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统筹委主任付毅;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信息办、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及市发改委、市统筹委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付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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