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9〕5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工业布局规划促进产业集约集群发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工业布局规划促进产业集约集群发展的通知》
成办发〔2009〕5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产业布局,深化产业定位,促进产业集约集群发展,构建成都现代工业产业体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筹产业布局规划
(一)坚持“全域成都”理念。统筹工业发展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深化重点区域、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集中发展点的产业定位,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提升产业集约集群发展水平,形成中心城区、近郊区、远郊区梯度发展的产业空间布局,构建以总部经济为核心、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现代制造业为基础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二)坚持集约集群发展原则。围绕汽车、电子信息、石化、新能源等重点产业,统筹全市产业布局,鼓励产业跨区域整合和协作互动,形成聚集;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水平,促进产业集约集群发展。
(三)坚持关联发展原则。以“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为龙头,引导产业沿产业链和价值链延伸拓展,积极发展上下游关联产业,带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高产业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四)坚持“一区一主业”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业集中发展区(点)产业定位,明确重点发展领域,围绕主导产业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促进企业按产业布局发展,加快形成“一区一主业”的产业聚集。
二、促进产业梯度发展
进一步明晰中心城区和二、三圈层区(市)县之间产业分工和配套协作关系,努力形成加工制造环节和生产服务环节相互关联,中心城区总部经济、高新技术产业与二圈层现代制造业、三圈层加工工业、特色产业梯度发展的工业经济发展格局。
(一)一圈层中心城区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工业管理、投融资、研发、营销、采购和生产总部,带动与之配套的流通、信息、金融、商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二)二圈层近郊区县主要发展汽车制造、电子电气、装备制造、新能源等现代制造业和仓储运输、物流配送等配套生产性服务业,与一、三圈层联动发展,构建完整产业链。
(三)三圈层远郊市县积极承接一、二圈层一般制造业和加工工业转移,主要发展食品、家具、制鞋、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石化、建材等资源性特色产业和一般性加工业,带动相关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
(四)工业集中发展点围绕特色产业,整合城乡发展资源,加快建设协调联动的镇域产业体系,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联动发展。
三、切实做好产业布局规划实施工作
由市经委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产业布局规划实施情况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提供规划、用地、环保、能源等要素保障,促进产业按规划集约集群发展。
各区(市)县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明确的“一区一主业”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和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及招商规划,指导、监督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做好实施工作。
本《通知》是对市政府《关于加快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发展的试行意见》(成府发〔2008〕13号)相关内容的优化调整,产业定位与原定位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经委负责解释。
附件:1.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一区一主业”产业定位
2.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点产业定位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1 · 09cbf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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