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9〕2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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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



成办发〔2009〕2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实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行政权力;坚持公开透明,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坚持全程监督,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网上实时监控监察;坚持便民高效,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程序简化、效能提高。

二、工作目标

制定完善的行政权力清单,搭建资源整合的网上政务大厅,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推进政民在线互动交流,推行部分事项网上办理,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行政权力清单,推进网上公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权力清单。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的要求,对行政权力进行统一编码,编制办事流程图,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及网上政务大厅等载体向社会公布。

(二)建设网上政务大厅。整合政府网络资源,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网上政务大厅,设置网上咨询、投诉、举报以及事项办理状态查询等服务窗口,将行政权力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公开。在网上政务大厅开辟网上办事窗口,实现与行政审批系统、部门网站及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建立网上受理、内部办理、信息反馈和监察监控工作机制。

(三)推进网上在线办事。各部门要确定网上在线办事事项,开展网上咨询、查询、投诉、办事和表格下载等服务。要安排专人负责限时办理网上咨询、投诉事项,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由办事者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

(四)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市本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基础上,推进区(市)县建立使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建立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的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全流程监控、预警纠错、效能评估,确保行政权力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四、进度安排

(一)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指导市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完成时间:市政府各部门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各区(市)县参照市政府安排在2009年11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二)建设网上政务大厅。由市信息办牵头,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网上政务大厅,在网上公开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

完成时间:市信息办在2009年11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各区(市)县参照市政府安排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三)组织检查验收。由市规服办会同市监察局、市信息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目督办,对各区(市)县、市政府各部门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信息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目督办、市规服办为成员单位的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市)县、市政府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考核、投诉处理等制度,建立在线办事专人负责制度和限时办理制度,逐步形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体系。

(三)加强专项督查考核。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市规服办、市监察局要对各区(市)县、市政府各部门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情况组织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严格问责。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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