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7〕1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4:35:29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成办发〔2007〕1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年)》(以下简称《五年规划》)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五年规划》安排,2007年是我市建设法治政府第一个五年规划“全面实施阶段”的关键一年。为此,市政府继续将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为专项目标。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目督办将适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结合日常监管加大对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力度。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并认真实施,并于2007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市政府法制办。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成都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三新”突破年等中心工作,2007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为各项工作提供制度支持为目标,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重点,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基础,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为依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构建和谐成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加强政府诚信建设。2007年5月底前拟定《政府信用建设方案》,规范政府采购、政府负债等行为。建立包括政府诚信承诺制、政府信用评级制、政府诚信反馈制、政府责任诚信制的政府信用体系。研究市政府及其部门签订合同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机关对外签订合同行为。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设置。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建立非政府投资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报建并联审批制度,精简压缩办理时限。在1-2个部门试行网上审批工作。

(三)深化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成都市政务公开审核办法》、《成都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成都市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等,完善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制度。

二、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眼于提供制度支撑,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拟制定推进城乡一体化、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府规章19件。

(二)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着眼于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所有规章草案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在2件规章起草过程中举行政府立法听证会。同时,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公共政策决策机制,严格按照《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令第118号)制定规范性文件。出台重要措施前要进行法律论证。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一)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单位建设”的意见,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措施。继续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公示制度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公示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探索建立部门协助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度。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备案的,及时予以通报。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市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成都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依据》实施执法行为。各区(市)县政府要在2007年7月1日前公布本地区的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依据。

(二)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逐步完善行政执法考核体系。积极探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为的新举措。

(三)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探索城管执法“疏堵结合”模式,不断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新机制。

(四)完善行政听证制度。制定《成都市行政听证行为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听证行为。

(五)全面开展案卷评查制度。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市政府法制办适时组织抽查。

五、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要求,积极探索简易程序,引入行政复议调解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行政复议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三)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05〕55号)精神,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

六、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培训

(一)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2007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宣传,重点加强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的宣传。

(二)把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作为行政学院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全市行政机关局、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专题研讨班。

(三)落实《成都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规划(2005-2007年)》,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2007年11月前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组织学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

(五)深入开展政府法制调研工作。着眼于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制度支撑,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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