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6〕6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成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4:36:06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成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办发〔2006〕6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成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市政务公开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2006年成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精神,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扎实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乡镇(街道)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0〕2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农村村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4〕4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2〕68号)精神,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到全面公开,并通过政务公开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基层的稳定和发展。



各区(市)县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全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安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在各项工作中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



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环卫、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要按照中办发〔2005〕12号文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办事公开的意见》(川委办〔2005〕32号)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及时将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监督措施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要把政务公开与实施《行政许可法》结合起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加强对资金运转情况的监控;与投资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推动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与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提高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与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与各种公推直选以及基层改革试点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



健全预先审查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确定的责任分工,落实公开内容的预先审查和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和范围合理。



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确定的内容,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如暂时不宜公开,应报主管机关备案并说明理由;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应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市政府公开信息服务中心要根据《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细化依申请公开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对严重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健全民主评议制度。继续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范围,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健全监督考评制度。市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重点跟踪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公开情况。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公开制度、内容、形式、程序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察机关要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进行重点检查。要努力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制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要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专项目标考评,加大督办力度。



三、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



乡(镇)要重点公开落实各级有关农村工作政策以及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情况。



区(市)县要重点公开本地区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市政府各部门要重点公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与总体规划,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办理程序,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等情况。



学校要重点公开教育收费和招生考试等事项,医院要重点公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水、电、气、公交等单位要重点公开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和监督措施等内容。



一季度,编制完成《成都市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各区(市)县要在上半年完成本级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在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上公布。年内,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全市贯彻落实《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执行《成都市政务公开内容目录》情况进行督查。



四、完善创新政务公开形式



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使发布内容在全面反映政府工作的同时,更加贴近社会公众的需要,增强新闻发布的实际效果。



做好通过《成都政报》和各级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栏等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时效。



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发布政府法规制度和政务服务信息,收集政务公开监督意见。



继续加强成都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强化网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功能。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政府公开信息服务中心建设,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咨询和服务。



各区(市)县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要按照政务公开责任制的要求,落实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的制度。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抓住工作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年内,市政府办公厅将对中办发〔2005〕12号文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川委办〔2005〕29号)的贯彻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并制定我市实施意见。要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市政府将适时召开全市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并积极宣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5186.html

本文关键词: 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