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6〕3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规划执法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规划执法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6〕3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规划执法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三月二日
关于切实加强规划执法
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实施方案
市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意见》(川府发〔2003〕32号)有关精神,为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确保城乡规划有效执行,进一步加大规划监督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又快又好发展,努力实现“三最”奋斗目标,加快构建和谐成都。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发现一处,坚决制止、查处一处。
(二)全面清理已有违法建设。对已有违法建设,在3年内分步、分类依法予以清理和解决。
(三)建立和完善全市规划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成都市整治违法建设协调小组(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全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违办)设在市规划局,日常工作由市规划执法监督局承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评。
(二)各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按照市整治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负责抓好本区域内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分区巡查责任制。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分区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设巡查监督工作,并将巡查、制止责任落实到乡镇或街办,将发现和报告责任落实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新组建的市规划执法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市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和实施五城区违法建设巡查监督工作。
(二)实行拆除属地包干责任制。各区(市)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原则,抓好本区域违法建设拆除和整治工作。市规划执法监督局要认真组织和实施五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三)实行违建当事人市场禁入制。要定期将情节、性质严重的违法建设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凡被列入曝光范围的,规划、建设、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可不受理其许可或登记申请(已经受理的可不予审批),土地管理部门可不受理其土地招拍挂竞标竞买申请。对参与违法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不予受理其设计、施工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规划行政执法部门的协助处理告知函,及时将违法建设单位及有关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之中,依法严肃处理。
(四)建立和实行整治工作联动机制。对已查证属实的违法建设,土地、建设、房管、工商、卫生、环保、公安等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划行政执法部门的协助处理告知函,严格执行《成都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违法建设的协查协处工作。对违法建设严重尤其新增违法建设制止不力的区(市)县及有关乡镇、街办,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可限制、减少该区域建设用地供地指标,或不予受理、批准该区域规划调整。
(五)切实做好配套保障工作。各区(市)县及市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违法建设拆后建渣清运和绿化整治工作,积极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后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市监察部门要尽快出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市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及时做好违法建设整治的法制保障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拨出专款,保障规划执法队伍(机构)建设、违法建设拆除补贴、违法建设整治奖励等工作经费。
(六)实行专项目标管理督查制。要及时制定整治工作专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有效的目标管理及督办机制。
五、2006年全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安排
(一)主要任务。
1.五城区、高新区形成比较完善的违法建设巡查监督机制和网络,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2.城市规划区内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建立健全规划执法队伍,制止城市重要区域、特殊区域及主干道两侧新增违法建设。
3.各区(市)县、高新区建立健全规划执法队伍,违法建设预防和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各区(市)县、高新区及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完成上级下达的违法建设拆除目标任务。
5.市级相关部门完成违法建设整治配套保障工作任务。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06年2月24日?D3月15日):完成市执法大队抽调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定违法建设巡查方案和违法建设整治专项目标分解方案;各区(市)县向市治违办上报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在全市范围内营造防违治违的强大声势;五城区分片巡查监督工作3月初开始运行。
第二阶段(2006年3月16日?D11月20日):在五城区、高新区实行严格的违法建设巡查监督,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郊区(市)县建立健全规划执法队伍,开展违法建设巡查监督工作;集中整治、拆除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严重违反“三个集中”要求及危害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建设;区(市)县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普查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出台整治违法建设配套性文件。
第三阶段(2006年11月21日?D12月底):市治违办对各区(市)县及高新区、市级相关部门承担的违法建设整治任务进行验收考评,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并拟订2007年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疏堵结合,发挥党员干部防违治违带头作用。要区别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的疏导教育工作,努力引导违法建设单位自行拆除违建。市级各机关、事业、群团单位及党员干部个人要带头自拆,切实做到不实施、支持、参与、包庇、放任违法建设。
(二)加强整治工作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区(市)县及市级相关部门在整治违法建设工作中,要及时反映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效对策及办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防违治违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报道,努力形成遵守规划管理、支持防违治违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成都市整治违法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邓全忠副市长
副组长:张学爱市政府副秘书长
兰成璋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家松市规划局局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副局长唐晓东担任办公室主任,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副局长王万俊、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韩德宏担任副主任。
协调小组其他成员由协调小组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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