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6〕4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成办发〔2006〕4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市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政府已把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为专项目标。市政府法制办、目督办将适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结合日常监管加大对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力度。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并认真实施,并于2006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市政府法制办。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成都市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加快产业发展年”等中心工作,现将2006年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支撑,拟起草地方性法规2件,拟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食品添加剂管理等方面的规章13件。(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为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进一步实行开门立法,对2件以上规章草案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在2件规章起草过程中举行政府立法听证会。(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按照有关要求,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于2006年10月31日前完成。(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计委;承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四)“立”、“改”、“废”并重,及时修改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健全决策机制
(一)认真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经过专家咨询论证,并经法制机构作法律分析。(承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落实《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暂行办法》规定,重要的文件、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在决策前要进行公示,需要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承办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
(一)严格落实《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查把关,未经法制机构审核,不得提交制定机关审议。(承办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做到“有件必备”。(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四)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2个部门备案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五)对不备案或违法设定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的,及时通报。(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规范执法行为
(一)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要求,认真清理行政机关和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明确界定执法职责,做到不同层级的执法机构之间的职权相互衔接,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经审查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及职责、依据要陆续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政府)
(二)加强对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贯彻情况的检查,主要检查设定权限、实施主体、实施程序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巩固清理成果,防止和纠正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审批、增设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等行为。(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承办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规范行政机关对外签订合同行为。全面清理全市行政机关对外签订的合同,起草规范管理规定。(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完善行政听证制度。加强对我市行政听证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起草有关规范行政听证程序规定。(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加强政府信用建设调研
针对政府信用和公务员信用情况,适时提出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措施。(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强化行政监督
(一)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统一的评审标准,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包括经合法授权或委托的组织)案卷进行评查。结合《行政处罚法》实施10周年,重点对20个市级部门和10个区(市)县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05〕55号)规定,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承办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监督。对行政应诉“不应诉、不举证、不出庭”,不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定期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承办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七、宣传培训工作
(一)2006年,举办市级行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2期。(承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成都行政学院)
(二)2006年8?D9月,举办全市局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专题研讨班1期。(承办单位:市政府法制办、成都行政学院)
(三)2006年11月前,各区(市)县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举办2次以上法律知识培训讲座。(承办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做好全市《公务员法》宣传、学习、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市人事局;承办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五)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成都市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情况的宣传工作。(承办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六)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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