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6〕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4:44:01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



成办发〔2006〕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发〔2005〕191号)有关规定,现将《成都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招标数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成都市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招标数额标准



序号

品目名称

备注

A货物类 通用采购项目

A0201

办公用房成品(50万元以上)

A030101

电视机

*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

A030106

空调各类空调(包括中央空调、除湿设备)

A030201

计算机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屏

A030202

打印机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6

速印机

A030208

投影仪

A030209

扫描仪

A0708

制服

*

A030301

办公家具

*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27

电梯

A1029

锅炉

A1101

汽车各类轿车、越野车、客车、卡车、专用汽车

A0601

救灾物资

*

A0602

防汛物资

*

A0603

抗旱物资

*

A0704

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

A0706

工具和仪器

*指仪表、乐器

A1001

通信设备

*电话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

A1003

照排设备

*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

A1008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

A1012

园艺机械

*

A1013

消防设备

*

A1014

道路清扫设备

*

A1015

警用设备和用品

*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

A1019

教学设备

*

A1020

实验室设备

*包括检测仪器和设备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

A1022

灯光及音响设备

*

A1024

体育设备

*

A1025

地震设备

*

B工程类

B09

修缮、装饰工程20万元以上(20万元)

B10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20万元以上(20万元)

C服务类

C03

应用软件的开发设计

*包括成品

C070301

车辆保险定点

C070302

车辆加油定点

C070303

车辆维修定点

C0801

会议定点

C99

公务机票协议



注:目录中*表示市级单位采购单项预算5万元或批量1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预算总额在2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项目预算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包括公用住房建设,文教卫生、体育及公益设施建设,市政建设,环保和绿化及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均属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实行分散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类(交通工具除外)和服务类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5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应该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四、实施要求

(一)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即采购人)应根据本目录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实行集中采购,其中:通用采购项目必须委托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专用采购项目,经市政府授权财政部门批准,可由部门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实行分散采购,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

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应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其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活动应在具备声像监控条件、有全方位监控系统的场所进行。



(三)信息公告。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必须予以公告。《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是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公告媒体,政府采购信息首先应当在上述媒体或其中之一上予以公告,同时也可在《四川日报》、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上或其中之一上公告。文字媒体和网络媒体上公告的内容必须一致。



(四)各区(市)县政府或其授权的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可适当调整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5253.html

本文关键词: 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