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5〕16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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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5〕16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成都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

工作实施方案



网上联合年检是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管理局6部门为提高年检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推行的电子政务服务方式。从2006年开始,我市将全面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2006年市级联合年检部门由市工商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外经局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组成。海关实行3年一换证(其中海关认定的报关企业2年一换证),2006年不参加联合年检。市外经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和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联合年检各部门需确定专人负责网上联合年检业务,并指导区(市)县、国家级开发区对口部门的网上联合年检工作。

(二)2006年起,我市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均进行网上申报并采用新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不具备上网条件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区(市)县或国家级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在线录入条件并指导企业录入。

(三)各年检部门要配备相应的电脑和宽带网接口等专用设备,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网上联合年检工作的领导,指定网上联合年检牵头协调部门,主动为企业办理年检提供方便,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网上联合年检的培训、指导和宣传工作按属地原则实行分工负责。市外经局负责组织培训市级联合年检部门和各区(市)县、国家级开发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年检工作人员;各区(市)县、国家级开发区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培训其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经办人员。各区(市)县和国家级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应按照本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向外商投资企业广泛宣传网上联合年检工作,提高企业知晓率和参检率。

(五)实行网上联合年检涉及的有关经费由市外经局提出申请,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

(六)网上联合年检各部门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设立网上联合年检咨询电话并在网上政务大厅公布年检须知事项。

(七)市外经局在成都外经贸网站(http://www.mofteccd.gov.cn)上设置专门的网上年检专栏。专栏中应包括联合年检须知、所有联合年检表格(可下载)和网上联合年检操作手册(企业版)等内容。

(八)我市具备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可接入年检端口,为企业提供年检代理服务。

二、实施范围

凡2005年12月31日前由我市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经我市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属网上联合年检的实施范围。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与初审。

1.外商投资企业和年检各部门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站(http://www.lhnj.com.cn),按照网上要求开展年检工作。企业按说明在网上向年检各部门填报年检报告书。在此之前,企业应取得年检身份认证卡并进行在线申报注册,企业输入代码和密码后,即可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在网上联合年检系统中,外商投资企业可参照网上联合年检操作手册(企业版)进行操作。

2.企业经具备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后,可自行填报年检数据,也可委托该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录入年检数据。

3.企业在线提交资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各年检部门在网上对年检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未通过初审的企业,应按照初审意见的要求修改、补充和完善后重新申报。

4.通过初审的企业,按照初审意见的提示,应在5月15日前(节假日除外)携带下载的《年检报告书》和其他年检资料,到所在地区(市)县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工商(五城区除外)、外经贸、财政等部门证照贴花、盖章事宜,完成年检手续。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办理年检盖章手续的窗口分别设在企业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内。

5.成都市五城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理工商部门的盖章和贴花手续。

6.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于2006年4月20日至5月15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集中办理盖章手续。

(二)盖章与贴花。企业网上申报完成年检后,办理盖章和(或)贴花手续时应分别向以下年检部门提交书面年检材料,清单如下:

1.成都市外经局:

⑴联合年检报告书;

⑵批准证书副本(二)原件和复印件;

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⑷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在本年度验资的企业提交);

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2.成都市工商局:

⑴联合年检报告书;

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⑷验资报告(仅限在本年度验资的企业提交);

⑸在经营项目中涉及许可证管理项目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证。

3.成都市财政局:

⑴联合年检报告书;

⑵财政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⑷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报表上报软盘(久其软件)。

4.成都市国税局:

⑴联合年检报告书;

⑵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成都市地税局:

⑴联合年检报告书;

⑵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⑷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⑸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6.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⑴联合年检报告书;

⑵《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验后返还);

⑶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⑷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在本年度验资的企业提交);

⑸借入外债的企业应提供外债登记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原件(验后返还);

⑹《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原件及含《外汇收支情况表》数据的软盘。

四、实施步骤

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培训阶段(2005年12月31日前)。

1.联合年检各部门和各区(市)县、国家级开发区外经局(招商局)、工商分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年检审查部门将年检工作人员名单报送市级对口年检部门;

2.完成对各级各部门年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3.各区(市)县和国家级开发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完成对本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的网上年检培训工作;

4.联合年检各部门的网上联合年检专用设备到位,各区(市)县和国家级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通在线录入设备;

5.年检各部门在我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咨询服务并公布咨询电话;

6.市政务服务中心在我市主要媒体上发布2006年成都市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公告。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月1日至5月15日)。

1. 1月1日至4月15日,为网上联合年检申报受理时间。

2. 5月15日前,为联合年检部门为企业办理有关证照的贴花、盖章手续时间。

(三)汇总分析阶段(2006年5月16日至5月31日)。

1. 5月16日至5月19日,通知未参检企业补办年检手续,各年检部门就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沟通。

2. 5月22日至5月31日,完成有关年检数据汇总分析,总结网上联合年检工作,提出完善办法和改进措施。

五、法律责任

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发〔2004〕644号)的相关规定,由联合年检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

要加大对违规操作的中介组织的处罚力度,对在年检中发现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进行相应的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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