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5〕13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整规办关于成都市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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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整规办关于成都市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5〕13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整规办关于《成都市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成都市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整规办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05〕173号)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成办发〔2005〕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整治商业零售企业的不规范促销行为。由市贸粮局牵头,物价、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各区(市)县配合,依法监管零售企业的促销活动,查处不正当促销行为,维护和规范商业零售业的公平竞争秩序。

(二)整治商业零售企业骗取供货商货款的欺诈行为。由市贸粮局牵头,工商等部门和各区(市)县配合,不断强化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和打击商业零售企业骗取供货商货款以及恶意破产逃废债务的行为。

(三)整治服务业中存在的商业欺诈行为。由市贸粮局牵头,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物价等部门和各区(市)县配合,以美容美发业为突破口,坚决打击服务业中存在的商业欺诈行为。

(四)整治和打击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由市贸粮局牵头,工商等部门和各区(市)县配合,重点打击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效应骗取加盟费以及以联营、合伙经营为名进行欺诈的行为。

(五)整治和打击对外贸易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由市外经局牵头,商贸、工商、公安、劳动保障、质监、税务等部门和各区(市)县配合,重点打击各类以虚假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和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积极推进外贸信用体系建设,维护良好的外贸经营秩序。

(六)整治和打击对外经贸合作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由市外经局牵头,劳动保障、人事、建设、公安等部门和各区(市)县配合,重点打击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领域中虚构项目、发布虚假广告和招商信息、无证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二、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11月?D2006年4月)。各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步骤组织实施。

(二)总结检查阶段(2006年5月)。组织督查组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成都市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督导组(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以下简称督导组),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整规办,负责专项行动总体协调工作及相关信息、资料汇总。督导组下设2个专业工作组,负责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其中:专业一组设在市贸粮局,负责牵头整治商业零售企业商业欺诈行为和整治服务业、特许经营中的商业欺诈行为;专业二组设在市外经局,负责牵头整治外贸领域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和整治对外经贸合作领域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各区(市)县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并从2005年11月起,于每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督导组及相关专业小组,于2006年4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市督导组。市督导组要定期将各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总后报市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

(二)完善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要针对商业欺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敛财、骗取银行贷款、骗取供货商货款等欺诈行为的特点和规律进行分析,制定、修订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堵塞制度漏洞。

(三)加强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要加强协调配合,发现线索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执法网络和整规工作网络的作用。涉及跨区域的打击商业欺诈工作要协调联动。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兴商”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各种诚信创建活动。在已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百城万店重诚信”、“诚信纳税”、“守合同重信用”等各类诚信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推进“诚信兴产、兴商”的新形式、新路子。二是开展企业信用培训教育。加大企业信用培训教育力度,督促和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立业,促进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和改善内部信用管理,形成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三是大力推动行业信用建设。要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开展信用建设试点工作,引导行业协会通过制订行业信用公约、开展信用信息服务和“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建立督查指导制度等方式推进行业信用建设,服务会员企业。四是加强诚信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宣传教育。新闻单位要对全市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守信光荣得利,失信可耻受罚”的社会氛围。



附件:成都市打击商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督导组成员名单附件



成都市打击商贸领域

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督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晓棠 市经委、市整规办副主任

副组长:陈家树 市贸粮局副局长

吴 健 市外经局副局长

成 员:陈先龙 市建委副主任

王 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芝茂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兴智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刘 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晓雪 市物价局副局长

金 石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李 萍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谭宗泽 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李 科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黄 煜 市政府法制办法规一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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