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5〕5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5年成都市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4:51:15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5年成都市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5〕59号





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整治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切实解决当前旅行社存在的突出问题,成都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了《2005年成都市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转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2005年成都市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成都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为进一步整治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切实解决当前旅行社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旅行社诚信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大力整治旅游价格混乱、非法经营旅游业务、“零负团费”揽客、门市部超范围经营、旅行社团队违规运作和导游不规范执业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不断增强旅行社诚信经营意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努力创造安全、健康、舒适、优质的旅游环境。



二、工作任务

市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规范旅游价格。

由市物价局牵头,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及市旅游协会配合,在对旅游线路价格进行成本监测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公布主要旅游线路的市场参考价格,并逐步引导旅行社行业价格行为规范化和自律化。

1.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查处旅行社“零负团费”运作旅游团队,坚决制止旅行社削价恶性竞争的行为。

3.规范旅游自费项目价格,公开自费项目安排及费用标准,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公示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二)规范旅游团队运作。



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监察局、市执法局、市外办、市地税局等部门及市旅游协会配合,对国内游和出境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旅游团队运作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以市旅游局为主,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执法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及市旅游协会配合,重点整治规范旅游团队运作秩序。

(1)规范签订旅游合同和旅游运输合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2)坚决查处旅行社使用无证导游,擅自改变团队运行计划或增减旅游项目,误导、诱骗游客消费以及超计划购物等违规行为。

(3)坚决查处旅行社租用未经省、市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批准、不签定旅游运输合同、不安装GPS动态行车记录仪的车辆承运旅游团队等违规行为。

(4)清理整顿旅行社违规发放旅游宣传资料的行为。

(5)依法查处旅行社为游客和导游办理虚假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行为。

(6)严厉查处旅行社违规与境外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境外强行收取游客自费项目费用,打击组织游客在境外参与黄、赌、毒活动,整治未取得领队证的人员上岗带团的违规行为。



2.以市地税局为主,市旅游局、市物价局等部门配合,严格规范、查处旅行社不如实开具税务监制发票等违规行为。公示税务举报电话12366。



3.以市公安局为主,市工商局、市外办、市旅游局、市监察局等部门配合,加强特种行业管理,查处私制旅行社印章等违法行为。



4.以市工商局为主,市公安局、市外办、市旅游局、市监察局等部门配合,清理整顿办理出境业务的中介机构,坚决取缔中介机构非法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三)规范旅行社门市部。



由市工商局牵头,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等配合,重点打击“黑社”、“黑门市部”,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经营行为。

1.严把旅行社及门市部主体资格,做好旅行社门市部备案工作。

2.坚决取缔无证照旅行社门市部,严厉查处旅行社门市部超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活动的行为。

3.规范旅游广告和推行旅游示范合同文本,严厉打击制发虚假旅游宣传广告的行为。

4.坚决取缔旅行社门市部违规独立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

5.规范导游公司经营行为,督促旅行社门市部统一标识,亮证经营。公示旅游投诉公开电话96927和12315投诉咨询电话。



(四)规范导游队伍。

1.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旅游局等部门及市旅游协会配合,重点检查旅行社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旅行社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导游劳动报酬情况和导游佣金制度的建立情况。



2.由市旅游局牵头,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等部门及市旅游协会配合,严格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四川省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旅游运输服务质量规范》的规定重点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及团队服务质量;严厉查处无证导游从事旅游活动、擅自改变团队运行计划、增减旅游项目、私拿回扣等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出台主要旅游线路参考价格。

市物价局根据省物价局出台的旅游线路参考价,于2005年4月30日前制订都江堰、青城山、西岭雪山等市内重点旅游线路参考价格。



(二)集中整治及复查工作。



4月20日至6月30日,市级有关部门按照总体部署组织足够力量,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分工,分别对旅游价格、旅游团队运作、旅行社门市部、导游队伍(导游劳动报酬机制、导游执业规范)等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在4月27―28日、5月中旬和6月上旬组织三次集中综合整治行动,6月下旬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复查。



(三)总结。



各部门在7月8日前将整治情况书面报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人:唐本东、贾小龙,联系电话86582098,传真86582108)。



四、工作要求



(一)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全市旅行社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旅行社集中整治。



(二)市监察局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对推诿扯皮、整治工作不力的部门,要严肃追究其单位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旅行社综合治理工作,为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引导游客依法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开辟旅行社、导游违规专栏,曝光典型案例,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5342.html

本文关键词: 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