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5〕6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办市公安局交管局关于2005年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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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办市公安局交管局关于2005年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05〕6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安监办、市公安局交管局《关于2005年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2005年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工作安排意见

市安监办市公安局交管局

(二OO五年五月八日)



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进一步做好我市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杜绝特大交通事故和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的发生,决定继续组织实施2005年交通安全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现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相关部门责任

(一)安监部门负责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二)各级政府目标督查部门将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负责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创建要求,落实责任,履职尽责,加大路面监管力度,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交通部门加大创建道路的隐患整治力度,确保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范设施规范、完好,符合创建要求;加强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源头管理。



(五)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道路两侧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出摊占道、乱搭乱建、车辆违章占道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及脏乱差现象进行规范和整



(六)农机部门加强对农用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确保农用机械的运输安全。



(七)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创建“交通安全学校”活动,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确保教育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强化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督。



(八)市政公用部门负责督促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严查无资质人员驾驶出租车、公交车行为。



二、目标任务



2005年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工作,采取统一指定一条事故率高、隐患突出的道路作为创建路段的做法,各区(市)县具体路段见《2005年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市公安局交管局牵头负责成彭高速公路、成温邛高速公路创建“平安大道”活动中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管辖区域加强日常监管;沿途各区(市)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村民的安全教育,开展“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成彭、成温邛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负责完善路面安全设施、标志标牌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措施。各区(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落实整治资金投入,加大日常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于5月30日前分别送市公安局交管局和市安监办备案。



(二)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创建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墙报、板报、标语等宣传手段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浓厚氛围,推广先进经验,报道典型事例;扎实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和安全社区、安全村、安全学校建设工作,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三)严格创建标准,确保创建质量。严格按照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相关创建标准和要求,落实创建任务,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安监办将结合整治计划和创建标准定期进行检查、验收。



(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创建合力。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工作中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加强分类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各区(市)县于2005年11月上旬先进行预验收,合格后报市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工作办公室(市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管局),市上于12月上旬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附件:2005年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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