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5〕1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3-2004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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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3-2004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成办发〔2005〕1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3年—200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成都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涌现了一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先进集体。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市政府决定对锦江区政府等37个“2003—2004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希望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学习先进经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依法行政,推动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附件:2003—2004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
2003—2004年度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共计37个)
一、区(市)县政府(15个)
锦江区政府金牛区政府武侯区政府
成华区政府龙泉驿区政府新都区政府
温江区政府都江堰市政府彭州市政府
邛崃市政府崇州市政府金堂县政府
双流县政府大邑县政府蒲江县政府
二、市级部门(22个)
市计委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
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建委市交通局
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信息办市政府法制办
市房管局市执法局市地税局市人防办
市安监局市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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