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4〕18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蓉城电力与信息管线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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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蓉城电力与信息管线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成办发〔2004〕18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合理利用国家地下管线通道资源,加快我市现有电力、通信架空线下地的步伐,市政府决定对电力与信息管线实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并组建“成都市蓉城电力与信息管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城公司”),负责成都市地下管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建设管理和综合经营。现将蓉城公司组建及运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蓉城公司是根据《公司法》规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由市政府安排现金和存量资产解决。



蓉城公司资本金所有权归属市政府,市政府委托成都市城建投资集团行使出资人职能。



二、蓉城公司的主要职责和经营范围

(一)主要职责



1.按照市政府要求和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成都市规划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电力、通信架空线路下地工作。



2.负责成都市规划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下的电力、通信管道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开发、经营、管理。



3.对已有地下电力、通信管道基础设施实施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



4.通过资本运作和利用多种金融工具进行项目融资和管理。



5.按投、建、管分离的原则,采用招标的办法,确定所投资项目的建设业主代理、监理、施工和维护管理单位。



6.经授权对部分国有优良资产进行经营与管理,保证其保值增值和良性发展。



(二)经营范围





1.成都市规划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地下管道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及投融资管理、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投资咨询。



2.负责成都市规划区域内电力、通信新建地下管道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对已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



3.负责成都市规划区域内新建电力、通信地下管道资源的经营。



4.负责对成都市规划区域内已有地下管道资源进行综合利用。



5.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为保证成都市规划区域内电力、通信地下管道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以及架空线路下地工作的顺利实施,从2004年12月1日起,由市上直接管理成都市规划区域内的电力、通信地下管道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已办理完规划报建手续未建设和正在办理报建手续的电力、通信地下管道基础设施工程交由蓉城公司处理。为提高蓉城公司的融资能力,确保公司资产数量,使公司能生存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电力设施附加费等基础设施专项费用由市上直接收取,设立财政专户,全额安排给蓉城公司封闭运行,专款用于成都市规划区域范围内的电力、通信地下管道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政府对公司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在组建后的前5年内市财政给予支持,具体办法另定。



四、为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真正体现市委、市政府经营城市的理念,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区(市)县及各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蓉城公司的工作,加强规划设计、配套和已有管道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确保我市电力、通信地下管道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实施及架空线路下地任务顺利完成。



五、在蓉城公司正式挂牌前,成立“蓉城公司筹备组”,负责公司的具体组建事宜。筹备组组长由叶长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孙晓明同志担任。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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